【安全生产事故的通报】
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需要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通报检查,下面我给大家带来安全生产事故的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
安全生产事故的通报范文一
安全事故通报近期出现了两起工伤事故,均为手指压伤。事故详情如下:
6月19日下午四点半左右,车加工车间端面磨操作工赵某,在用左手将料放入模具时,右手手臂不慎碰到开关,压头下落压中赵某左手中指,造成赵某左手中指末端压伤,指骨外露。经安吉县第三医院诊断后险被截肢,后在公司领导及赵某父母坚持下,实行保守治疗,一个月后才基本痊愈,虽未造成残疾,但压伤处疤痕醒目,指甲尚未长出。7月12日上午9点左右,车加工车间夹具车操作工金某,在将料放入夹具时,手未抽出,右脚已踩动开关,夹头一下压中金某右手大拇指,造成拇指末端骨折,指甲压落。经安吉濮氏骨伤医院治疗,医疗期至今尚未结束。两起事故,时间不同,原因相同??精力分散,疏忽大意,操作不当。事故发生后,车加工车间立即制定和落实了整改措施,并对操作工进行了教育和规范操作指导。车间主任王玲不强调客观,不推脱责任,以事故为教训,举一反三,使车间广大员工受到了深刻的安全教育。国家对发生事故后的?四不放过?处理原则是: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4、事故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为此,公司决定,根据公司与各车间、工段签订的?安全责任状?,对事故发生所在车间的安全生产责任人,予以绩效考核扣分和年度安全考核扣分。对事故当事人予以行政警告一次的处分。?隐患险于明火,防患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希望各车间、工段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全体员工,以此为例,进行广泛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学习,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接受事故教训,杜绝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
安全生产要警钟长鸣!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7月20日
安全生产事故的通报范文二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近期,我市相继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重伤。2月23日,贺村镇浙江江山虎球水泥有限公司(衢州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发生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重伤;3月3日,贺村镇郑建英(个体工商户)锯板厂发生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3月16日,峡口镇江山市韩丽装饰材料厂发生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这3起事故的发生,暴露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许多薄弱环节,有关单位及企业安全意识淡薄,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缺乏有效的安全投入与保障,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深入,违章、违规、冒险操作现象依然存在,企业日常生产过程中缺乏有效的安全检查,未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整改等问题。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要求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单位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行为。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迅速做好道路交通、工商贸企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强化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和属地管理、?三个必须?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盲区?、?死角?,有效督促各责任主体单位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和?绿色保险?机制作用,通过第三方保险、服务机构的服务与帮助,推动企业落实隐患自查自纠、安全生产投入、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主体责任,消除安全隐患,改善生产环境,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二、深入开展隐患治理,规范现场作业安全管理
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江安委办〔2017〕4号)要求,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竹木加工、危险化学品、工商贸企业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要加大对道路交通?三超一违?现象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路面车辆超速、超员、超载和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督促道路客运、货运企业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和驾乘人员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事故应急防范和处置能力。要加大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三违?现象的整治力度,督促施工单位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防范火灾、高空坠落、触电、坍塌、机械伤害等事故;对容易引发事故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必须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切实加强现场监控和技术指导,确保现场施工规范。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各个环节的安全检查,着重抓好登高、动火、起重吊装、涂装、受限空间危险作业及电焊等作业的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范职工上岗操作行为,杜绝?三违?作业现象,确保生产安全。要加强对易燃易爆、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规范易燃物品储存、使用,加强喷漆、电气焊等作业的现场管理,并保障防火间距和通道畅通,完善消防设施配备,防范事故发生。要加强对竹木加工、工商贸企业的安全检查,督促工商贸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规范作业行为,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三、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
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加强对企业?三类?人员、施工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增强自我防护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利用各种渠道和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常识,将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同时,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年3月21日
安全生产事故的通报范文三
1、事故经过:
xxxx年xx月xx日上午xx点到xx点,生产部检查员xxx在对入库钢管进行检查,对打包的钢管进行拆装,当用钢丝钳剪断捆绑物时,被散落的钢管砸伤脚部至左脚踝外伤。
2、事故原因:
(1)安全意识薄弱;
(2)缺乏工作经验;
导致工作过程中站立位臵不对、工作方法不当,导致钢管滚落,砸伤左脚踝。
3、事故性质:轻伤事故。根据生产部提供的《安全、事故报告书》调查核实,以及?安全奖?的定义范围,扣除事故员工xxx当月的安全奖。
【求中学生打架斗殴犯罪案例五个,谢谢!】
案例一:2007年一月,彭某某、陈某两同学因打篮球产生摩擦并发生口角,彭某某先动手殴打了陈某,两人遂发生扭打,之后被在场同学制止。事隔不久,彭某某又邀集数人到陈来宿舍寻衅,并且抄板凳动手殴打陈某,致使陈某面部多处受伤。并根据《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第1款、第4款;第十一条第1款的规定。彭某某的行为构成打架斗殴,持械伤害他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情形,并且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决定给予记过处分。
案例二:2008年10月,杜某某经过篮球场并与其学长开玩笑,正在打球的宋某听到以为被讥讽,从而产生误会,进而发生争执、打斗,在此过程中杜某某眼睛被打肿。事后在和解聚餐过程中,又因吴某出言不慎与樊某发生争执,双方均动了手,樊某被打出鼻血。彭某某、蒋某某、周某某、李某等人得知此事之后,便找到吴某发生争吵并打架。根据《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吴某、彭某某、蒋某某、周某某、李某记过处分,给予宋某留校察看处分。
案例三:2007年6月,唐某某、常某某因在校外打台球发生口角,唐某某的同学于某某用手推了常某某,常某某便用球杆将于某某的头部打伤,此时,唐某某没有劝解,反而持球杆将常某某打伤,直到被在场人员制止。其后,双方又邀集人员在教学楼处发生争执,引起很多同学围观、起哄。在老师的及时协调下,才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扩大。此事严重扰乱了学校的正常秩序,在同学中产生了极坏的影响。根据《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二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唐某某、常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打架斗殴造成他人伤害并造成恶劣影响,决定给予唐某某、常某某记过处分。
案例四:
因同学间的纠纷引发一起血案,11月19日,呼和浩特市七中一名学生被捅伤后抢救无效死亡。
据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公安分局刑警三中队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翟某某(16岁七中初三学生)在案发前一阶段曾因琐事与本校同学打架,后经派出所出面调解,赔付了对方几千元的医疗费。事情过后,该同学一直怀恨在心,总想找机会报复翟某某。案发前一天,该同学找来开来中学几名学生,准备在校门前堵住翟某某,伺机报仇。翟某某得知这一情况后,于次日中午从家里拿了把匕首进行防身,案发当日下午,开来中学的这几名学生再次去找翟某某算账,10个人(其中包括几个女同学)来到七中后,首先派一个学生进校园内进行打探,得知翟某某在校内,6名男同学来到篮球场找翟某某,“你是不是翟某某?”“是的。”话音未落,其中一个上去就给了翟某某一拳。其间昝某某(17岁,开来中学初三学生)上前踢了翟某某一脚,被翟某某用匕首捅了一刀。后来,这场打架事件被学校的老师和同学制止。伤者昝某某被送到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但终因失血过多而死亡。目前,犯罪嫌疑人翟某某已被刑事狗留。
案例五:
“两元钱”引来的伤身大祸
9月25日,海原县初三学生冯某某遭殴打,至今没有脱离生命危险,而“凶手”竟是他的同学张某等4名未成年在校学生。
9月25日21时许,海原县公安局接到报警:海原县职业中学学生冯某某在其租住的房间内被人殴打,伤情严重。民警及时赶赴现场,发现冯某某因失血过多休克,犯罪嫌疑人已逃离现场。民警将冯某某送往医院抢救的同时,根据冯某某的学习生活环境对学校师生以及有关人员进行了走访调查。通过调查发现,学生张某(男,17岁)有作案嫌疑,公安机关立即调配警力对张某实施侦查,并采取严密布控等有效措施,于一个小时后,在海城镇建设路抓获张某。
经突击审讯,犯罪嫌疑人张某如实交代犯罪事实:9月25日下午4时许,冯某某和同学张某因借两元钱的事情发生争执,引起打架。张某没有占上便宜,萌生了报复冯某某的念头,于是,他在集贸市场买了一把匕首,并伙同其同学李某(男,16岁)、李某某(男,14岁)、马某(男,17岁)三人,于当日20时30分,在冯某某租住的房间内,在冯某某的腹部及大腿上连捅三刀后逃走。根据审讯结果,民警连夜出击,将李某、李某某、马某全部抓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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