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购物团”旅游,如果不买东西的话会有什么后果?】
后果如下:
1、会被导游没有下限的诋毁,嘲讽,被安排最差的房间,吃最差的菜。
2、可能会出各种意外事件比如掉团等,在法律方面比较难以界定双方责任的意外状况。
3、在汽车里,有可能会被导游辱骂、恐吓,在购物店可能会关在房间内,消费后才准许出门。
4、当然也有极少数的极端情况发生,但发生极端情况能被报道的那种程度,旅行社肯定是要赔偿的。
5、过程中想取证估计会困难,会导游发现可能会被暴力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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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团旅游注意事项:
1、首先看价格,不要被低价游所迷惑,请勿贪小便宜吃大亏。
2、正规旅行社报名,有门店,有营业执照。
3、签订正规合同。
4、问旅行社要一份行程表,报团前仔细研究一番,做足功课。
5、行程上的住宿酒店,可以在网上查看,了解这家酒店情况。
6、了解清楚购物时间有多少,有几个购物点和自费项目。
7、最后还要弄清楚航班时间,考虑自己怎么去机场,旅行社是否接人。
【旅游时导游让买东西,是不是不买就不让出来了?】
一、出门旅游,遇到强制消费工作压力大,一到放假的时候,我们都想出去走走。甚至不开心的时候,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是很多人任性的小快乐。很多时候,为了省心和便捷,都会选择报一个旅行团。但当你开开心心去旅游,却遇到行业老话题“强制消费”时,该怎么办呢?
二、旅行社的行为,违反吗?违法,可以要求退货、退钱并赔偿!很多旅行社,以低价的方式,发起旅游路线。甚至到一些村镇搞活动,报名还送礼物。老人一看价格便宜,有礼物,还能出去玩儿,开开心心报了名。结果在途中,不仅冒出来很多付费项目。还被洗脑买产品,不买就不让出来。结果买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回家,真是气人。
出去玩儿,就要被旅行社摆布吗?当然不,旅行社的行为违法!买的东西,可以退货退款,退款让旅行社先垫付。如果有另外付费项目,钱也可以退回来。
《旅游法》第35条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还有的旅行社,欺骗用户的方式五花八门。减少合同上的项目,缩短游玩时间。私自安排娱乐、参观等付费项目的。私自增加购物次数,延长购物时间。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购物,甚至指定的购物店全是假货。
三、强制购物,怎么维权?
具体维权步骤:
1、双方协商、向旅游景区管理处投诉。
2、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投诉。
(1)拨打12301投诉(国家旅游服务热线)
(2)拨打12315投诉(消费者申诉举报热线)
3、如果合同中有仲裁条款,可以凭借仲裁条款提起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甘肃导游强迫游客买玉,称不买不走,如何根治这种现象?】
在我国,导游强迫游客购物事件多年来屡禁不止。不过这也难怪,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下,谁都愿意一试,因为即便事件被曝光了,惩罚也能够接受。说白了,这种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主要是惩罚太轻,不能起到杀一儆百的效果。
因此,想要根治这种现象,必须重拳出击,严打严惩之下才能减少此类不法行为。否则这种事还会不断出现。
事件回顾:
10月5日,王女士在济南报名参加某旅行团,到甘肃兰州旅游。双方约定的行程为5天,费用一共四千多元。且,在出发前,旅行团已经讲明,在旅行途中会经过购物店,希望游客能配合着进店,但他们不会强制要求购买。
一群游客信以为真,跟导游进入一家购物店。哪知,进店后,该导游立马就翻脸了,要求游客必须购买,一家最低消费为2000元。甚至还当面威胁游客?不买不能走,别让我上厕所逮你去!?
王女士表示,自己并没有相中那些商品,不愿意购买。导游于是走过来跟她说,必须要买,早买可以早走。
王女士再次表示自己没有需要的商品。
过了一会,导游再次催促,表示?你不买,谁也走不了!?王女士坚持不肯妥协。
随后导游就满嘴牢骚?我服务这么多天,难道不应该有这么一点点工资吗?你们这样子不是聪明游客,聪明游客不是你这样的来跟我吵!?
10月24日,官方消息回应,该事件已经处理。
自视频被传播至网络后,引发了网友的激烈讨论,对此,兰州市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引起高度重视,并表示立即核查。10月24日,该部门核查导游强制游客购物事件属实,并做出了相应的处罚:
经调查,2020年10月5日?10日,当天报名该次旅行团的人员有18人,10月9日上午10点左右,团队到达?酒泉奇石馆?后,导游芦某某因两位游客未购买玉石,双方发生争执。争执过后,该团队游客均非常生气,未购买任何商品。
当地执法部门核实事件经过后,跟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决定对导游芦某某处以吊销导游证处罚。对涉事旅行团?甘肃吉途旅行社?处以停业整顿3个月的行政处罚。
笔者观点:
该起事件的处罚颇轻,达不到警示的效果。首先,出现这种现象,并不是导游的个人行为,而是旅行社默认的结果。因此,旅行社的处罚应加大力度,不仅要停业整顿,还应处以高额罚款。
另外,该涉事购物商店常年与旅行社挂钩,用?强买强卖?的方式盈利,也应接受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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