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什么原则】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遵循的原则是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
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于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11月1日起实施,共7章70条,是一部规范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原则和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内容的重要法律,能够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有效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
二、为了提高社会各方面依法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及时有效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迫切需要在认真总结我国应对突发事件经验教训、借鉴其他国家成功做法的基础上,根据宪法制定一部规范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共同行为的法律。制定突发事件应对法、提高依法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是政府全面履行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迫切需要,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客观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把突发事件划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四大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国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五、主要包括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城乡应急基础设施和应急避难场所、排查和治理突发事件风险隐患、组建培训专兼职应急队伍、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和应急演练、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等方面内容。
六、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七、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为交通工具和有关场所配备报警装置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注明其使用方法,并显著标明安全撤离的通道、路线,保证安全通道、出口的畅通。有关单位应当定期检测、维护其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
八、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有针对性地采取人员救助、事态控制、公共设施和公众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的措施。
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依法采取强制隔离当事人、封锁有关场所和道路、控制有关区域和设施、加强对核心机关和单位的警卫等措施。
发生严重影响国民经济正常运行的突发事件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保障、控制等必要的应急措施。
九、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上级人民政府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通报突发事件信息。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信息报告员应当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有关单位和人员报送、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十、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准确、及时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编造并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而进行传播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暂停其业务活动或者吊销其执业许可证;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对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十一、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公民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属单位的指挥和安排,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十二、一是采取或继续实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二是评估损失,制定恢复重建计划,修复公共设施,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工作和社会秩序;三是上一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损失和实际情况,提供资金、物资支持和技术指导,组织其他地区提供资金、物资和人力支援;四是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遭受损失的情况,制定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五是查明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评估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
十三、《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
根据情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导致发生突发事件,或者未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导致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或者通报、报送、公布虚假信息,造成后果的;未按规定及时发布突发事件警报、采取预警期的措施,导致损害发生的;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措施处置突发事件或者处置不当,造成后果的;不服从上级人民政府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的;未及时组织开展生产自救、恢复重建等善后工作的;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应急救援资金、物资的;不及时归还征用的单位和个人的财产,或者对被征用财产的单位和个人不按规定给予补偿的。
十四、单位或者个人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单位或者个人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导致突发事件发生或者危害扩大,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条规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
【如何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
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应做到以下几点:
制定预案是基础。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科学制定、适时演练、及时修订、不断完善各种应急预案,形成一个“相互衔接、配套协调、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是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的基础环节。
加强储备是保障。加强应急物资、资金、人员的储备,是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的有力保障。
一是物资储备,主要包括大型机械设备、运输工具、通讯设备、能源、砂石料、钢材、粮食、药品等。
二是资金准备,建立应急资金专账,以备急需。
三是人员准备,重点是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主要包括公安、武警、消防、卫生、基干民兵、技术专家等应急分队准备。
及时报告是关键。突发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是处置的黄金时间。
科学处置是核心。现场科学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减少损失,是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的核心。
一是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迅速出动具备相应处置能力的应急队伍,在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
二是结合应急预案和现场事态情况,果断科学决策,采取得力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局面。
三是坚持“优先救人,救物次之”的原则。
四是超出处置能力的,迅速请求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支援。
善后处理。事后恢复与重建,以及善后处理是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的重点。
突发事件广义上可被理解为突然发生的事情:第一层的含义是事件发生、发展的速度很快,出乎意料;第二层的含义是事件难以应对,必须采取非常规方法来处理。狭义上,突发事件就是意外地突然发生的重大或敏感事件。
可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四类。
处置的六个原则:
以人为本,减轻危害。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社会动员,协调联动。
属地先期处置。
依靠科学,专业处置。
鼓励创新,迅速高效。
【如何应对突发事件,采取哪些措施】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需要立即处理的紧急事件。主要分为: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等。
按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总体预案将突发公共事件分为四级,即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遇到各种突发事件,措施不同,根据突发事件相关的《应急预案》处理。
所以平时要做好以下工作:
1、要编写、更新应急预案,使得应急预案是有效的,可行的。
2、日常针对应急预案,要进行宣传、培训、演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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