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申克的救赎》中,既然不是主人公杀的。那凶手是谁?】
是某个抢匪,叫ElmoBlatch,曾经和Tom在同一个监狱服刑,是Tom将这个信息透露给Andy的,他也因此被典狱长杀害,当时有一个囚犯转到了肖申克监狱,他无意中说出之前的监狱的一个狱友说的的事。
曾经入室抢劫并且杀了安迪的老婆和情夫。说是女的老公是银行家做了替罪羔羊,剧中提到了,是一个入室抢劫犯。
扩展资料:
《肖申克的救赎》人物:
1、安迪
小说中,安迪似乎是负有某种使命降临到肖申克监狱中的福音使者,他的到来是笼罩在蓝灰色监狱中的一缕阳光,但就是这缕阳光,给肖申克监狱的狱友们带来了光明。
他的到来使处于沮丧、绝望、麻木状态的狱友们重燃了生活的希望,让他们在忙着活和忙着死的抉择中做出了正确的选择。
2、瑞德
瑞德,监狱里面负责兜售各种商品的犯人,也是整个故事的叙述者。最后在安迪的帮助下重新燃起了开始新生活的希望。
3、罗伯特·艾伦科特
罗伯特·艾伦科特,因为企图抢银行结果打死了很多人所以被关进肖申克监狱,他在监狱里有个小嗜好就是喜欢收藏钱币,别人都不相信在监狱里收藏这些东西会不被发现,可是直到他死后,都没有人看到过那些被他收藏的钱币的踪影。
4、肯德里克斯
肯德里克斯,此人在监狱里还算是个模范犯人,但是他缺钱,向瑞德借了不少,后来还不起只能靠向瑞德提供了四年的情报才算两清。情报对于瑞德非常重要。
因为他在监狱里干的还是违法的事,如果没有确切的消息,在监狱里很难混的下去。肯德里克斯还能提供一些别人根本无法看到的档案和纪录,而瑞德关于安迪的一些信息都是从肯德里克斯处来的。
5、吉米
吉米,这个人物是安迪的很好的朋友,曾经一起去过法国、德国打过仗,吉米帮助安迪假造了一个身份彼得·斯蒂芬,并且把安迪入狱前的钱拿去投资。
6、亨利浦格
亨利浦格,肖申克的警卫,在1969年,外役监计划中他被一头雄鹿吸引,追过去,结果他看守的三个囚犯乘机溜走了,其中两个人被抓回来了,而另外一个一直没再出现过。
7、锡德·尼都
锡德·尼都,瑞德认为最有名的越狱犯,1958年的某一个星期六,当时因为一场球赛锡德被派去化界线,而他趁着警卫交接班的时候偷偷溜出了大门而竟然没有被发现,这个人物的出现是为了烘托出安迪越狱成功。
-《肖申克的救赎》
【坏人入室,被屋里主人用刀砍死,屋主人有罪吗?】
屋主人肯定有罪!有几个疑点:一,坏人怎么会进屋的?屋主没锁门,这就是屋主不对,他这是引诱犯罪。屋主要是放坏人进屋,更是借坏人进屋为由,实施自己持刀杀人的行为。所以,不管坏人怎么进的屋,都是屋主有错在前。明知道屋门没锁或放坏人进屋有危险,还特地去做,说明是有目的,有计划,有安排的实施杀人行动。
疑点二,坏人进屋为什么会被砍死?坏人进屋不带凶器,屋主对自己家最熟悉,主场作战,分明是有计划的杀人。如果坏人带凶器反被屋主杀死,说明屋主无力值过高,非普通人可比。在轻松可制服坏人的情况下,却选择杀死坏人,说明屋主有杀人倾向。
所以,正确做法是不管何时,屋门大开,欢迎坏人来访。主动配合劫财劫色行为。有效告知家里可致人伤害的物品,不要引起坏人情绪激动,做出影响坏人心里、生理健康的举动。以免坏人生理、心里受到伤害。毕竟是在你家,你要不是有过错,坏人怎么可能会进屋。自己的过错自己承担!!!?
首先,坏人入室已经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私人住宅神圣不可侵犯,非法侵入住宅是指不经住宅主人同意,没有法律依据进入他人住宅的行为,坏人只要身体全部进入住宅就已经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屋主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自己的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正当防卫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1、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
2、不法侵害要正在进行;
3、针对侵害人进行的防卫。
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行为,而是否超过必要限度,取决于侵害人当时的行为的危险性。
因此,坏人入室,被屋里主人用刀砍死,屋主人是否有罪的一个关键点是:坏人入室做什么?
为了更好的理解,举几个例子:
1、如果坏人只是非法侵入,屋主人对其强行驱除并导致坏人受伤的,屋主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
2、如果坏人入室是为了偷窃,没有暴力行为,也没有对屋主的生命构成威胁,而屋主用刀将其砍死的,屋主属于防卫过当;
3、如果坏人入室是为了盗窃,但是被发现后对屋主使用暴力想要杀害屋主,此时屋主用刀将其砍死的,属于正当防卫;
4、如果坏人入室是为了杀人,屋主用刀将其砍死也属于正当防卫。
《刑法》对正当防卫有特殊规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侵害人死亡的,不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有什么后果
首先,防卫过当不是独立的罪名,防卫过当造成重伤的,可能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如果致人死亡的,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其次,防卫过当的,应当酌情减轻或免除处罚。
回答问题前邀请大家关注一波陈律师吧,陈律师作为中国人民大学的刑法学博士和从业多年的律师,和你分享更多专业的法律知识。
这个问题在我国法律上是具有模糊性的,但是这个问题对于广大老百姓而言又是比较感兴趣的问题。陈律师作为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博士给大家好好讲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回答问题,屋里主人在被危及人身安全时将入室坏人砍死,构成正当防卫,无罪,在其他一般情况下,属于防卫过当。若屋主人惊吓而死,或被灭口,那当然要追究侵入者的刑事责任了。其次,最容易混淆的问题其实就是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这两者往往仅存一线之隔,很多人容易对此存在误解。
大家需要记住的第一个知识点是:入侵者通过非法的方式进入私人住宅时,其本身已经构成了犯罪,即非法侵入住宅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但是入侵者非法侵入住宅后,仅构成的犯罪是非法侵入住宅罪,对于该犯罪主人不能行使无限防卫权,必须要视情况才能决定主人用刀将其砍死构不构成正当防卫。
总结
很多人有个误区就是我国对于私人的住宅的法律保护力度不如美国等发达国家,其实在法律保护方面,是差不多的。只不过美国的公民可以合法持枪,在面对任何暴力入侵住宅时,直接用枪将其击毙让大家觉得这样的方式更有安全感或者更加解气。其实这个也是行使无限防卫权。但是对于并不会造成人身威胁的入侵,美国也不允许随意开枪将人击毙的,只不过由于枪支泛滥的问题,任何一个侵入住宅的小偷都有可能携带枪支,显然也比我国的小偷更具危险性。其实就是一个人身危险性判断的问题。
最后,立法的原意就是公民应当对违法犯罪行为按其危险程度相应的去行使防卫权,之所以不规定对任何的犯罪行为都可以行使无限防卫,是因为有可能造成另一种合法的暴力泛滥。即小偷被有权机关抓获只是坐牢而已,而在其他人手里可能直接被打死,而很多小偷其实只是因为一时糊涂而偷东西,还是有改过自新的机会的,如果我们这个社会对罪犯都采取不相信其能改过自新,一律通通打死的态度,这个社会有可能本身就不是文明社会,而是残暴的。秦朝就是一个例子。
这个题目交代的案情太笼统,不过,如果坏人被屋主人砍死,只有一种情况屋主人是不用承担行事责任的。
这种情况便是屋主人在实施正当防卫时,将坏人用刀砍死。
但是,要想让屋主人的行为完全属于正当防卫,还需要如何以下条件。
1、屋主人的防卫行为,必须是在坏人对屋主人进行同等伤害时。也就是说,最好是坏人与屋主人同时都拿着刀。假如只有屋主人拿着刀,而坏人是赤手空拳的,那可能由于双方不处于势均力敌的状态,而导致屋主人犯罪。因为必须是在坏人对屋主人的人身安全造成同等危险时。
2、屋主人的防卫目的,必须是为了制止坏人对自己实施侵害。这里要特别注意,是为了制止,而不能是以伤害坏人为目的。
3、最重要的一点,屋主人的防卫行为,必须是坏人正在对屋主人实施侵害时进行。所以,屋主人一定要把握好这个防卫的时间点,早一秒防卫,可能就属于防卫过当了;而如果晚一秒防卫,也许屋主人就被坏人杀死了。这就需要屋主人有极其灵敏的审时度势的能力,对时间极度的敏感,能够正好在属于正当防卫的那个时间点上,及时实施防卫反击。
真正的正当防卫,是个难度系数极高的技术活儿。如果屋主人能够很精准的满足以上三点要求,那恭喜屋主人,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了。
总之,除了屋主人是在真正实施正当防卫时,可以将坏人致死。在其他任何状况下,屋主人将坏人用刀砍死,很可能被定为防卫过当致人死亡、过失致人死亡或间接故意杀人及故意杀人、都是有罪的,将会承担不同程度的刑事责任。
因此,最好还是制止坏人的犯罪行为即可,尽量别将坏人致伤或致死。否则,多数情况下对屋主人是不利的。
大家觉得这种情况应该如何保护自己比较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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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违法者实施的是非暴力,和平的犯罪行为,如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入户预备实施盗窃小数额财物的行为,或者只是盗窃小额财物(既遂),或者入户诈骗等等,主人对这类违法犯罪者实施反击,用刀将其杀死,显然是用力过猛,应认定为防卫过当或者认定为防卫不适时,把这种情况如认定合法,那么法律这个标尺太不公正、公平了。
如果违法者实施的是严重的暴力犯罪,如携带凶器抢劫,强奸,杀人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犯罪活动,此种情形,把犯罪者杀死,属于正当防卫,这是法律允许和积极鼓励的行为。
视情节而定,不能一概而论
怎么认定坏人入室?
如果走错门,没有任何不轨行为,他可能道声对不起,我记错走差门了,他退出,你是房主人就该原谅。
如果大白天,突然闯入一个贼眉鼠眼的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是个小偷,就想偷东西,刚进门被你发现,大声喝斥,你干嘛,出去,他立刻返身走了,跑的比兔子还快。你站在门口,你大喊一声,你再来打折你的腿。对他发去警吿,也就算了。
如果深更半夜,小偷入室偷东西也不算值钱,被你抓住,东西留下。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盗窃。但盗窃价值不大,又没得逞。他向你求饶,你说,人要学好,向他臀部踢他两脚,放他一码,滚吧。
如果来人进屋抢老太太金镯子,这是入室抢劫犯罪行为。被你发现,你用个木棍打他手数下,他手疼痛难忍,手打出血,他手被迫放下了,你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不负任何责任。金手镯没被抢走,你报警,警察把抢劫人带走。
如果来人进屋抢老太太金镯子,被你发现制止,他不听,你顺手拿起菜刀,向他砍去。虽然他涉嫌抢劫犯罪,但他赤手空拳,又不是人高马大身体壮,如果你把他砍死,可能算防卫过当。立即报警,主动自首。你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但从情节来看,可减轻或从轻刑罚。
如果来人进屋抢老太太金镯子,被你发现制止不听。他凶相毕露,亮出匕首,向你刺来,威胁到你的生命。你顺手拿起菜刀,把匕首打掉。他拾起匕首又向你刺来,划伤你的手,你忍着疼痛,向他砍去,砍在手腕处,大流血而死。迅速报警,你的行为也是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他的家属要你赔偿,你也不负任何民事责任。
如来人入室,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把屋主人吓死,来人要负民事赔偿责任,赔偿丧葬费,抚恤金,死亡赔偿金,死者亲属办理丧事实际支出费用。反之,房屋主人把进屋来人吓死,要赔偿承担次要责任。
所说灭口就是杀人,房屋主人把来人杀了灭口,涉嫌故意杀人罪,刑罚会减轻一些。进屋把房主人杀了灭口,涉嫌故意杀人罪,要从重刑罚。
非法闯入别人家里是犯罪行为,如果房主发现有坏人进入家中,房主人可以正当防卫。房主人拿刀砍死非法入室者有罪没罪?那就的看当是的实际情况了,如果不砍死不能够治法入侵者,那砍死非法入侵者就没有罪。相反如果不砍死非法入侵者,就能够治法非法入侵者,你在去故意砍死入侵者,这就是正当防卫过当了,一切以法律法规来做事,违法的事情千万不要去做。
我不懂法津,但朴素的是非观告诉我,屋主人为正当防卫!!!
问题太笼统,语焉不详。
一、坏人入室,坏人是怎么定位的?是小偷,骗子,还是抢劫犯?
二、他入室在做什么?翻箱倒柜,坐在沙发上休息,还是在持刀威胁房屋主人?
如果正坐在屋里考虑找点什么东西吃,你持刀将他杀死,是有罪的;如果他持刀威胁房屋主人,主人将其杀死就是无罪的,是正当防卫。
屋主人被惊吓致死,入侵者视其罪从重处罚;杀害屋主人的,自然追究其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
北京郭广吉律师为您答疑解惑,欢迎关注、交流。
本提问很好,关系到亲亲们的切身利益及关键时侯学会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首先告诉的是一一不一定有罪!
坏人入室,被屋里主人砍死是否有罪?这要分几种情况。
一、砍死无罪的情形
1、我国《刑法》规定正当防卫中不存在防卫过当的几类案件: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入室的这几类犯罪,主人砍死嫌疑人无罪!
2、重点介绍盗转抢的入室行为如何定性。
可认定为盗转抢的几种情况: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即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3、入室盗窃时应认定为抢劫的几种情形:a、持械入室盗窃,如带刀入室盗窃,在主人家中顺手拿防身工具行窃等。b、行窃时被发现而与主人打斗的。
凡认定为抢劫罪的,打死无罪!
二、砍死有罪的情形。
单纯的入室盗窃,抢夺等其他类型的犯罪,是不能将嫌疑人打死的,若将其砍死,则主人犯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
【肖申克的救赎妻子是谁杀的】
肖申克的救赎妻子是一个入室抢劫犯杀的。
在电影中,一个年轻犯人(汤米·威廉斯)以前在另一所监狱服刑时,听到过安迪的案子,他知道谁是真凶。但当安迪向监狱长提出要求重新审理此案时,却遭到了拒绝,并受到了单独禁闭两个月的严重惩罚。而为了防止安迪获释,监狱长设计害死了知情人。
扩展资料:
1、《肖申克的救赎》(TheShawshankRedemption)是由弗兰克·达拉邦特执导,蒂姆·罗宾斯、摩根·弗里曼等主演。
该片改编自斯蒂芬·金《四季奇谭》中收录的同名小说,该片中涵盖全片的主题是“希望”,全片透过监狱这一强制剥夺自由、高度强调纪律的特殊背景来展现作为个体的人对“时间流逝、环境改造”的恐惧。
2、在IMDB当中被超过160万以上的会员选为250佳片中第一名。并入选美国电影学会20世纪百大电影清单。
参考资料:_肖申克的救赎
【恐怖推理故事】
不少人对推理故事着迷。并不是只有鬼怪的故事才是恐怖的,侦探推理的小故事也一样有恐怖惊悚。下面就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恐怖推理故事,希望大家喜欢。
恐怖推理故事篇1:神秘的挑衅信件
?亲爱的大侦探,久仰您的大名,我将在7月1日在亚特兰大Atlanta的A街区,杀一个名字首字母带A的人,希望你能及时破案?
这是挑战吗?侦探福特收到一封神秘的信之后,连忙赶到A城市开展调查,不幸的是,7月1日亚特兰大A街区的Allen遭人枪杀,多名邻居表示,嫌疑人是一个叫彼得的乞丐,他和死者发生多次口角,警察调查后发现,但是彼得有不在场证明。
?大侦探,还没有头绪吗?我将会在8月1日在波士顿的B街区,杀一个名字首字母带B的人,希望你能及时破案?3天后,侦探福特再次收到一封来信,杀手,一定是一个心理变态的人。
8月1日,波士顿B街区的巴里倒在清晨的血泊中,巴里是一个患有老年痴呆患的孤老,曾多次和精神同样不太正常的老基德发生过口角外,但是老基德矢口否认,警察再次陷入僵局...
?哈哈,大侦探,你还没有破案吗?这次我要杀的是芝加哥ChicagoC街区的名字首字母带C的人?侦探对于这样的连环凶杀案显然一筹莫展
几天后,当地的首富cindy被发现胸口被插了一把尖刀而死,死者侄子卡特说,我是cindy唯一的亲人,她待人很好,没和人结过什么仇恨。
?大侦探,你还没破案么,看来底特律Detroit的D街区的某位朋友要遭殃了....?
接下来的那天,底特律D街区的马丁死于凶杀,警察即刻开展围捕,抓住正好在现场的某个嫌疑分子,虽然那人矢口否认,但是警察还是拘押了。数月后,侦探福特再也没有收到神秘信件,也再没有凶杀案出现。
?看来,凶杀案是侦破了。?办公室中,福特惬意地坐在沙发上,看着死者名单,突然皱起了眉头......
原来这才是凶杀的真实意图...看来接下来要搜寻这个人的犯罪证据了
你知道是什么吗?
答案:卡特解析:凶手是卡特,目的是为了继承遗产,杀手并非变态,相反逻辑非常清晰。杀了A、B、C是为了让大家相信这是一起变态的系列杀人案。心理学来说,如果是变态的凶手,最后一定会杀一个名字首字母叫D的人,而绝对不会随便杀一个人。凶手杀了C后,任务基本算完成了,但是,为了不露出破绽,照理还要去D城市D街区杀一个叫D的人,但显然要杀一个这样的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任务已经完成,卡特最后随便杀了一个名字M开头的马丁,而不是以D开头的人。如果卡特直接杀C,大家都会怀疑,因为C是首富,而且从来没有和人结怨,卡特是唯一遗产继承人,C一死卡特一定会被警方严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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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比恩却突然说:我想借用一下你家的卫生间,女主人有但不耐烦。比恩走出卫生间,忽然发现多了一个陌生女人,比恩更奇怪的是,陌生女人手里拿着一把手枪,指着那位女主人,女主人怕的发抖,于是比恩趁陌生女人背对他没注意到他的时候,,拿起了旁边的一个花瓶,砸向了陌生女人的头部,随着花瓶的破裂,陌生女人随即跌倒下去,比恩对着那位女主人说,你没事吧,那位女主人忽然,拿起旁边的一把餐刀,指着比恩,双手颤抖的说,你不要过来,比恩很诧异,说:放松,危机已经过去了,但那位女主人,依旧不肯放松,拿着刀指着比恩,比恩正想,是不是她惊吓过度,忽然一声抢响?嘭。。。?比恩倒在血泊中。
你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么?
答案:开放题答案不唯一解析:身为一个维修电工不带好自己的工具等于上战场的战士不带刀枪。听说男主人不在,不说离开,反而要更进一步的要求进入别人家里,更何况既然有小卖铺为什么不在小卖铺借东西。进入别人家里,马上就找到了自己想要的工具,明显的是抢劫前踩好点了。女主人的各种表现,是个人都看出来有毛病,除了神经病之外没有其他解释了。最后真正的女主人回来,发现了家里有其他的人,很自然的掏出枪自卫。答案就是:比恩是入室抢劫犯,女主人是掏出精神病院的杀人者,后来的女人是真正的女主人。
恐怖推理故事篇3:密室杀人
一天,皮特被皮特的老婆发现他死在房间里,皮特的老婆马上就报警了。
福尔摩伍来后看到一把刀插在皮特的心脏,没有被拔出来。身上流了很多血。身体旁边有些水,大部分水都干了,还沾上了血。窗口都是关着的,要行凶,只能够从门口进来。
福尔摩伍问了皮特老婆一些问题后,得知:皮特发高烧了,烧的昏迷不醒。在皮特还没死到到死亡的一段时间,只有三个人进过房间。分别是皮特的邻居、面包师和一个卖冰块的老板。很明显,这三个人,其中一个是凶手。
A:皮特的邻居。我只是来看望皮特,送些水果
B:面包师。皮特生病了,可是什么也不吃。所以我送了一些他最爱吃的面包
C:卖冰块的老板。他因为发烧,之后我就拿一些冰给他降温
但是他们三个离开时,皮特都还没死。
福尔摩伍想了一会儿,说:你就是凶手,我看穿你的手法了!
推理,谁是凶手,是用什么手法的?
答案:嫌疑人C
解析:在皮特的身旁有大部分干的水,那是融化的冰。买冰块的老板可以将刀用力插在冰上,将带刀的冰固定在皮特心脏上的天花板,于是,冰一些一些的融化,等冰完全融化后,刀就会掉下来,插在皮特的胸口上,所以离开时皮特并没有死。又因为皮特本来就有冰在头上降温他又昏迷不醒,所以感觉不到天花板上冰融化的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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