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30万被至亲母亲两次送至精神病院,后来邹宜均剃度出家,现状如何?】
生而为人,是否有呼吸的那一刻起就对不起父母。生而为人,是否只是为了延续上一代的荣光与使命。
这天,27岁的邹宜均乘坐哥哥的车去给父亲扫墓。进入墓园,还未到父亲墓前,邹宜均发现从一旁面包车中冲出7、8个男人,朝自己逼近,并抓住她的双手将手腕背到身后用手铐拷住,而哥哥,就站在自己前方,双手叉腰,冷冷看着这一切。
等邹宜均再次醒来,她发现自己被关到一个昏暗的房间里。不久之后,房门打开,她冲出门去,却被正要进门的人在后追赶,慌不择路的邹宜均看到开着门的房间就冲了进去,遇到了一位阿姨,慌忙说道:“阿姨,这是什么地方啊,我被绑架了,请问你有没有手机,借我打电话给我的朋友,我要让他们来救我。”这位好心阿姨,连忙将手机拿给了她。
邹宜均日记内容
此时,邹宜均才知道,自己被哥哥连同母亲,送入了精神病院——广州白云心理医院。
那一日,邹宜均毫无意识地到了医院后,被家人以化名“韩丽”登记入院,并被家人要求,除了其母亲、大姐、二哥以外的任何人都不能探视、会见、联系她,而且特别要求医院限制邹宜均的通讯自由。邹宜均拿到手机,打给了最好的朋友律师黄雪涛。
黄雪涛接到电话也很是吃惊,先是联系了邹宜均的家人,他们说没有这回事。黄雪涛又到医院找人,医院否认收治过这样的病人。无奈之下,黄雪涛只得报警。警察到场后,医院才承认收治邹宜均,但表示因为邹宜均家人在其入院之初的协定,不能让她会见朋友。
如此状况,警方也不好插手。没了办法的黄雪涛开始求助媒体,请求媒体曝光这件事,终于医院顶不住压力,联系邹宜均家人将其接出医院。不过,这件事并没有结束。
没过多久,黄雪涛又一次联系不上邹宜均了。这一次,是中山一家精神病院,完全封闭的治疗环境,收治的都是“有严重精神疾病”的患者,以保证邹宜均难以再次轻易逃脱。邹宜均每日的生活就是吃药、打针、不听话就被电击。
不仅毫无自由,生活环境也一塌糊涂:公共厕所与公用冲凉房一起,寒冬腊月也要光着身子等待衣服。在这里,病人不可以有尊严,不可以有隐私,不可以有丝毫自由意志。邹宜均在这里煎熬了3个月,终于又抓到机会打出了电话,告诉了朋友黄雪涛。
为何至亲的家人要如此待她,难道是她真的身患严重的精神疾病?邹宜均说,是因为30万块钱。
出生在广东惠州的邹宜均,是家中最小的孩子,上有两个姐姐和一个哥哥。父母是中国很常见的爸爸妈妈,为孩子规划好一切,杜绝一切可能超出他们预期的道路。
大姐谈了个男朋友,父母觉得不好,于是强制分手,重选。二哥想要去北京读书,父母认为会影响未来,于是撕掉志愿,重选。邹宜均曾有个男朋友,父母看出门不当户不对,还是分手,重选。
于是,大姐、二哥,生活在深圳,做了公务员,事业顺遂,升迁有望。
邹宜均与两个姐姐、一个哥哥的合照
邹宜均年纪小,还没等父母将她安置到自己规划的轨道上,父亲患癌病重了。为了冲喜,邹宜均在母亲的安排下,急匆匆与这位符合二老标准的乘龙快婿成婚了。
只是这喜依旧没能冲散父亲的病,邹宜均结婚十几天后,父亲撒手人寰。除了料理父亲后事,邹宜均还要看护好自己婚姻的一地鸡毛。47天,这段婚姻走到尽头,原因是丈夫出轨,于是邹宜均得到30万的离婚补偿金。
这30万,没能抚平邹宜均的伤痛,反而成了她与母亲、家人反目成仇的导火索。
不是因为这钱的多少,而是因为邹宜均想要拿出20万,捐献给她热衷的佛教事业。这在母亲看来,简直不可理喻。于是这钱就攥在了母亲手中。
邹宜均想要要回这30万,母亲就对她说:“怀胎十月,你拿来孝敬我也合理啊。”邹宜均说:“我孝敬你没问题,钱你先给我,我回头再孝敬,你不能扣着我的钱让我孝敬。”
从未被子女违逆过的母亲,第一次感觉到自己作为家长的尊严被冒犯了。心中更是坚定了不能将这钱交给邹宜均的决心:“这笔钱要是放在她手里,她有毛有翼了,更糟糕。天知道她被谁下了咒,搞什么宗教信仰,风险太大,我绝对不赞成。”
再加上父亲生前最喜欢小女儿邹宜均,去世时就邹宜均未来仍未有着落,于是将在深圳的一套价值150万的房子留给了她,这一举动让家中唯一的男孩——邹宜均的二哥,心生不满。母亲与大姐,同样心生芥蒂。
而邹宜均想要投身佛教事业,开斋堂、捐善款、办素食店,这些都需要钱,便以自杀相要挟,想要跟母亲要回那笔钱。所以,家人觉得邹宜均疯了。于是就发生了前文中这一幕幕。
邹宜均再次从精神病院出来,朋友黄雪涛跟她说,如果不采取什么措施,这件事不会就这么结束。于是思虑再三,邹宜均将母亲、二哥以及两家精神病院告上法庭。
为了平复这一系列的惨痛经历,邹宜均2007年在湖北落发出家,法号果实。一边离开家庭,青灯古佛安静生活,一边等待诉讼结果。
这一案件在当时引起了极大的关注,之后更是成为2009年司法考试中的经典案例《"邹宜均案"引思考:每个人都可能被送进精神病院》。
案件聚焦几个关键问题:邹宜均是否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家人行为是否源于邹宜均获得的30万元赔偿金;邹宜均被强制送医的过程中,是否被注射药物,强制抓人的人是谁,有无资质。这些问题,坐在被告席上的邹宜均家人与医院都没能给出清楚的解释和答案。
2009年3月,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邹宜均只要求了1万元的精神损失费,同时要求被告三方赔礼道歉,消除因强行送其进入精神病院给她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
被家人强制送入精神病院的事情,邹宜均不是第一个,上海的陈立案、广州的何锦荣案、西安的纪术茂案、昆明的段嘉和案、南京的吴翔案、北京的喻家声案……这其中有亿万富翁,有机关领导,甚至有位精神病医生,他们被送入精神病院,不是因为自己身患重疾,而是因为自己与家人或者单位领导意见相左、矛盾重重。
邹宜均的事件,再次将精神卫生制度,展露到大家面前。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精神卫生法的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1年6月公布草案,在2012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2013年5月正式实施。即便是精神病人,社会和法律也应该保证他们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和个人财产不受侵犯。
只是,再周密的法律,也无法隔绝来自内部的攻击。回顾邹宜均的事件,以及诸多与此类似的案件,将他们送入囚牢的都是至亲的家人和最密切的朋友,这些人没能成为护佑他们的盾牌,反而成为伤他们最深的匕首。
中国的家庭,有礼义仁孝,有家和万事兴,却为何总容不下个性和自由。必须要乖的孩子,绝对权威的父母,管教出来的一生顺遂,真的是我们生而为人所追求的一生吗。
【黄雪涛出生于哪里】
黄雪涛
黄雪涛,女,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公益法律研究所(PILI)研究员。
中文名:黄雪涛
外文名:HuangXuetao
国籍:中国
民族:汉
职业:律师
毕业院校:北京大学
代表作品:《中国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分析报告》
学位:法律硕士
人物经历
黄雪涛,北京市地平线(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自2006年至今,先后代理了“深圳邹宜均”、“十堰彭宝泉”等社会影响巨大的“被精神病”诉讼案件,2010年参与发起成立公益法律组织衡平机构,为强制医疗程序中的精神病人提供法律援助,积极推动立法完善。2012年10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精神卫生法,确立精神病收治的“危险性原则”取代原来的“自知力标准”,此法将于2013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黄雪涛第一次接触到精神病诊疗行业是在2006年,她代理了著名的邹宜均案。2006年10月,广东27岁女子邹宜均被母亲雇人将其强行送到精神病院,被诊断为“双相情感障碍”。邹宜均认定自己被绑架,3个月后出院宣布出家为尼并和家人脱离关系,并将医院以及亲人告上法庭。
人物贡献
2008年,黄雪涛和一些律师、医生、心理治疗师、社会公益人士、媒体人、以及滥用精神病医学的受害人发起了志愿公益工作组“精神病与社会观察”。工作组通过三年时间收集并筛选数以百计的案例,阅读并翻译国外文献,参加各种相关的研讨会,赴美国和欧洲进行学习和考察。在公益组织深圳衡平机构的共同努力下,《中国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分析报告》于2010年10月10日发布。
【黄雪涛的人物经历】
黄雪涛,北京市地平线(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自2006年至今,先后代理了“深圳邹宜均”、“十堰彭宝泉”等社会影响巨大的“被精神病”诉讼案件,2010年参与发起成立公益法律组织衡平机构,为强制医疗程序中的精神病人提供法律援助,积极推动立法完善。2012年10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精神卫生法,确立精神病收治的“危险性原则”取代原来的“自知力标准”,此法将于2013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黄雪涛第一次接触到精神病诊疗行业是在2006年,她代理了著名的邹宜均案。2006年10月,广东27岁女子邹宜均被母亲雇人将其强行送到精神病院,被诊断为“双相情感障碍”。邹宜均认定自己被绑架,3个月后出院宣布出家为尼并和家人脱离关系,并将医院以及亲人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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