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结婚是不能办酒还是领结婚证】
法律主观:
一、办了酒席没领结婚证属于结婚吗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明确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结婚登记。”结婚登记是使婚姻合法有效的程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取得了结婚证的,婚姻即告成立,在法律上才是合法夫妻,受法律的保护。如果没有登记结婚手续,即使双方都认为相互之间是夫妻关系,包括已经举行了婚礼、两人已经同居、财产共享,这些都不为法律所承认,当然也就不能享受到法律对夫妻关系的保护。因此,即使办了酒席,但双方仍未成立合法的婚姻关系,应当补办结婚登记手续。
二、婚姻关系的成立有三个基本的法律特征
结婚的主体是男女两性。不是由男女两性生理差别的结合,便不构成结婚。同性别的人之间不能结婚。
结婚行为是法律行为。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规定的结婚登记程序。否则,婚姻关系不产生法律后果。即: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婚姻,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否则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
结婚行为的法律后果是,确立双方的夫妻关系。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权利、义务。这种已确立的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任何单位、个人或夫妻双方都无权解除夫妻关系。
关于结婚,法律上有法律上的规定,而民间也有民间的说法。在民间,一般双方举行了婚礼,办了酒席,那么在亲戚朋友的眼里就算是结婚,彼此也是夫妻关系。但在法律上,此时男女并没有领取结婚证,只能按照同居关系对待处理,却不可以认为是婚姻关系,自然也就不算是法律上的结婚。为了保障男女双方的合法权利,满足了结婚条件的,还是尽快办理手续为好。
三、什么是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在结婚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地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结婚登记。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010年是不是寡妇年?这个是看领证还是办酒】
目前,在社会上流传这样一种说法,“2010年是‘寡妇年’‘无春年’,不宜结婚”。民俗专家认为,不论“无春”“双春”还是“单春”,都只是阴历和阳历之间转换时的“阴差阳错”,与吉凶无关。有关“无春年”不宜结婚的说法,更是无稽之谈。社会上流传的“寡妇年”,是指整个农历年都没有立春的年份。准确地说,不是2010年没有立春,是农历庚寅年没有立春。同样是己丑年有两个立春,不是2009年。立春每年总是在公历2月4日。春节总是在它前后。而当春节在立春后就有可能这年没有立春。这是农历历法的关系,没有什么好坏之分。寡妇年”无立春只是不同历法的时间差造成的,根本不可能影响四季轮回,更不可能波及个人生活.
其实只要你们感情到位。哪年哪月哪天结婚是次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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