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论】
系统论的创始人贝塔朗菲把亚里士多德看成是系统思想的始祖,并指出:“亚里士多德的论点‘整体大于它的各个部分的总和’是基本的系统问题的一种表述,至今仍然正确。”(1)这一点在学界已得到公认。但是必须指出的是,通常学者们只是把这种系统思想看成是亚里士多德哲学中的一些闪光点,而笔者却认为它是贯穿亚里士多德自然哲学的一条红线,特别是其"四因说"的真正灵魂。提出这样一种观点意味着对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说”及自然哲学进行一种新的透视,其结果可能导致一种与传统观点大异其趣的“格式塔变换”。本文力图在这方面作一初步的尝试,以阐明在亚里士多德“四因说”及自然哲学中所包含的丰富的系统思想。
一、出发点:集大成的“四因说”
学界公认,亚里士多德是古希腊自然哲学的集大成者,其著名的“四因说”便是集大成的产物。然而具体来讲,“四因说”是怎样集大成的?在学界还缺少一种清晰的说法。笔者提出,“四因说”是亚里士多德对古希腊早期自然哲学四大学派及随后思想发展的一种独到的概括和总结,一种全新的提炼和升华。
关于“四因”的来源,亚里士多德本人在《形而上学》一书中实际上有所提及。(2)首先,“质料因”即“事物所由产生的,并在事物内部始终存在着的那东西”,来源于以泰勒斯为首的米利都学派以及留基伯和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显然,从泰勒斯不定型的“水”到德谟克利特抽象的“原子”,作为万物之本所强调的都是“质料”的始基作用。其次,“动力因”即“那个使被动者运动的事物,引起变化者变化的事物”,来源于赫拉克利特的“火”和恩培多克勒的“爱憎说”。毫无疑问,以“火”为万物之本所强调的是其善变的动力作用,而“爱憎说”进一步把动力划分为吸引和排斥两个方面。再次,“形式因”即事物的“原型亦即表达出本质的定义”,来源于毕达哥拉斯学派的“数”和柏拉图的“理念"。不难看出,以“数”和“理念”为万物之本所强调的实际上都是:“通式”的定性作用。最后,“目的因”即事物“最善的终结",可追溯到巴门尼德的“存在”和阿那克萨歌拉的“理性”。因为,以永恒不变的“存在”为万物之本所强调的是因果的同一性,而以“理性”作为安排万物秩序的“善”更表明了其趋向性。通过对古希腊自然哲学发展的历史回顾,亚里士多德指出:“人们似乎都在寻找我在《物理学》中指明的诸原因,我们再也没有找到过其它原因。但是他们的研究是模糊的;他们有些象是说到了,又象全没说到。”(3)可见,通过“四因说”可以对古希腊早期自然哲学各流派和学说,进行一种“对号入座”的整理。这一点在学界尚未引起注意。
作为集大成者,亚里士多德的功绩首先在于指出了“四因”在自然界的普遍性。其中“质料"、"动力"、"形式”的普遍性是不难想象的,而“目的”的普遍性则颇有争议。对此亚里士多德是这样说明的:“若有某一事物发生连续运动,并且有一个终结的话,那么这个终结就是目的……须知并不是所有终结都是目的,只有最善的终结才是目的。""无论在技艺制造活动中和在自然产生中都是这样,一个个前面的阶段都是为了最后的终结……既然技术产物有目的,自然产物显然也有目的。因为前面阶段对终结的关系在自然产物里和在技术产物里是一样的。”“如果因为看不到能有意图的推动者,就不承认产生有目的,这是错误的。”(4)从亚里士多德的辩解来看,目的性与产生、发展的过程相关,其关键不在于是否具有自我意识,而在于是否存在不依赖于初始条件的最终结果。这一点是非常深刻的,实际上道出了贝塔朗菲在《一般系统论》中称之为“动态目的论”的“等结果性”。贝塔朗菲证明,开放系统的稳定状态具有“等结果性”(即不同的初始条件可以不同的途径达到相同的稳定的状态)。因为开放系统并非人和生命特有,所以目的性也就有了更普遍的意义。用贝塔朗菲的话来说:“目的论过去被排除在科学之外,现在成了科学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5)这至少表明了应对亚里士多德的“目的因”进行重新的认识。
作为集大成者,亚里士多德的功绩还在于阐明了“四因”的相关性。如果说亚里士多德以前的自然哲学家已分别涉及到自然界的“四因”,那么他们也只是知其一而不知其二,因此难以对自然界的整体作出令人信服的统一解释。比如,水性不变何以说明自然界的千变万化?水形不定又何以解释各种事物的形式?“一切皆流”、“一切皆变”何来相对稳定的组成、形式和趋势?何以对其进行认识?抽象的“数”、“形”怎么能离开具体的事物而独立存在?单一的“存在”又如何说明自然界多样性的来源?可见,任何的偏颇都会带来难以摆脱的理论困难。所以,亚里士多德强调:“既然原因有四种,那么自然哲学家就必须对所有这四种原因都加以研究。并且作为一个自然哲学家,他应当用所有这些原因——质料、形式、动力、目的——来回答‘为什么’的问题。”(6)以房子为例,它的存在涉及“质料”(土、石等)、“形式”(造型、结构等)、“动力”(建筑师、建筑术等)、“目的”(性能、用途等)四方面的原因。其它任何具体的事物也可以按此类推。不可否认亚里士多德集大成的“四因说”确比以前的自然哲学理论更全面,有更强的解释能力。
如果允许我们对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赋予现代含义的话,那么不难看出:“质料”相当于组成;“形式”相当于“结构”;“动力”相当于相互作用;“目的”相当于功能。我们知道任何一个系统的存在及描述都离不开组成、结构、相互作用和功能这四个要素。从这个含义上来说,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说”确实是一种最原始的、最朴素的系统哲学。
二、主旋律:整体性的辩证法
亚里士多德认为,哲学家是“爱智者",而“智慧就是关于某些原理与原因的认识"。(7)
所以“四因说”在亚里士多德的整个自然哲学体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四因”当中“后三者常常可以合而为一,因为形式和目的是统一的,而运动变化的根源又和这两者是同种的”。(8)所以自然哲学的基本问题便归结为“质料”和“形式”的相互关系。亚里士多德的哲学倾向正是在这个基本问题的解决中体现出来的。关于亚里士多德的哲学倾向,学界有一种流传甚广的传统评价,即在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间摇摆不定而充满矛盾:当他指出“质料”达到“基础”和“底层”作用时是唯物主义的;而当他强调“形式”的“本体”地位时又陷入了唯心主义。对此,笔者认为可提出两点质疑:第一,“质料”和“形式”相互关系的实质到底是什么?第二,“质料”和“形式”皆为“本体”的矛盾实质究竟是什么?
关于第一点,笔者认为把它归结为物质和意识的关系是不恰当的。首先,从定义来看,
“质料”(物因)表示“所从出”,这姑且可以看成物质;而“形式”(本因)表示“怎是”,即存在方式,这又怎么能等同于意识呢?其次,从属性来看,“质料”被认为具有“潜在性”(亦此亦彼的多种可能性);“形式”则被认为具有现实性(非此即彼的相对稳定性)。难道说“潜在”和“现实”能够区分物质和意识吗?再次,从实例来看,土是砖的“质料”,砖是土的“形式”;而砖是房的“质料”,房是砖的“形式”。这里哪来的意识呢?因此,我们不应该简单地给“四因说”贴上唯物或唯心的标签。
“质料”和“形式”的关系,与其说是物质和意识的关系,还不如说是部分和整体的关系。亚里士多德指出:“字母是音节的原因,材料是技术的原因,部分是整体的原因,前提是结论的原因,意思都是‘所从出’。在这些对偶中,前一类为基础质料(和部分);后一类为本质——或为整体,或为综合,或为形式。”(9)
一旦我们跳出传统的框框,从新的角度来看旧的问题,认识上的“格式塔变换”就发生了。原有的一些难题得到了新的解答。比如:“形式”(结构)、“目的”(功能)、“动力”(相互作用)这三者都是整体的属性,所以可以“归一”;“质料”作为部分有多种结合的可能性,所以具有“潜在性”,而“形式”作为整体一经产生便相对确定,所以具有“现实性”;“形式”和“质料”相对不同的层次而言,所以砖瓦相对泥土是“形式”,而相对于房屋却是“质料”;“纯质料”是最低层次的客体,所以它不再成为任何“形式”,“纯形式”则代表最高层次的客体,因此它不再充当任何“质料”;至于说“纯形式”、“至善神”和“第一推动”的统一,也不过是表明了一种自然神论的观点,即最高层次的自然界是以自身为目的、自己推动自己的。这不能简单地看成是唯心主义。
关于第二点,笔者认为把它看成是简单的逻辑矛盾也不妥当。关键在于古希腊自然哲学中“‘本体’可有二义:(甲)凡属于最低层次而无须再以别的事物来为之说明的,(乙)那些既然成为一个‘这个’也就可以分离而独立的”。(10)按笔者的理解:前一“本体”指“本源”;后一“本体”指“本质”。作为集大成者,亚里士多德认为两者都不可缺:一方面整体是由部分构成的,没有部分就没有整体;另一方面整体不能还原为部分,没有整体部分不足以决定事物的质。由于整体同时具有数量上的“加和性”与性质上的“非加和性”,所以它一方面不是“本体”,另一方面又是“本体”。这里包含着深刻的辩证法,所谓的“动摇”和“悖理”只不过是它的表现形式。列宁曾经指出:“亚里士多德(他到处,在每一步上所提出的问题正是关于辩证法的问题)……他的一切探索、动摇和提出问题的方法……就是在亚里士多德学说中卓越地反映出来的质朴的意见分歧。"(11)只有透过这些表面的意见分歧,才能把握住亚里士多德自然哲学中辩证法的主旋律。
三、里程碑:整体论的先行者
在哲学史上,亚里士多德是第一个把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作为一个基本的哲学问题来加以探讨的人。在探讨过程中他毫不掩饰其鲜明的整体论倾向,即把整体摆到第一位。从逻辑上来看,“整体在先”包含两层意思:第一,在定义上部分往往要借助于整体来进行说明。比如“弧是圆的部分”、“手是人的器官”等等。第二,在程序上认识总是先把握住整体再深入到部分。比如,先把握房子整体再细看其组成部分。归结起来,亚里士多德指出:“对我们来说,明白易知的起初是一些未经分析的整体事物。而元素和本源是在从这些整体事物里把它们分析出来后才为人们所认识的。”(12)这样一种从整体出发,又不限于整体,而深入到部分的方法论,可说达到了古代世界的最高水平。
亚里士多德在科学史上的显赫地位是毋容置疑的,其中以生物学方面的建树最为突出。为什么会这样?科学史家丹皮尔指出:“亚里士多德所以在生物学方面成功,是因为生物学直到近年来为止,一直主要是一门观察的科学。”(13)笔者认为,恐怕更重要的原因在于,生命在自然界中具有最明显的整体性。所以亚里士多德这个整体论者在生物学中,能够如鱼得水,大显身手。确实,亚里士多德的生物学研究同他的整体论自然哲学密不可分。他的四部生物学著作:《论灵魂(生命)》、《动物自然史》、《动物的组成部分》、《动物的生殖》,恰好是按照从整体到部分、从现实到潜在而排列的。其中包含着丰富的整体论自然哲学的思想。
关于生命的本质,亚里士多德特别强调了“灵魂”的作用。他指出:“灵魂作为躯体的原因,是用在我们已区分过的三种意义上:它是躯体运动的始点;是躯体的目的;是一切拥有灵魂的躯体的主体。”(14)那么,“灵魂”作为躯体的“动力因”、“目的因”和“形式因”又有什么具体的特点呢?首先,在“动力因”上亚里士多德实际上看到了“一”、“多”对应的非线性。他指出:“潜能明显地将分作无理知与有理知之别……且有理知公式的各种能力可起相对反作用,而每一无理知能力只会起一种作用。”(15)确实,在“一一对应”的线性关系中无生命可言,只有在“一多对应”的非线性关系中才有生物的“活性”。其次,在“目的因”上,亚里士多德实际上看到了控制的作用,只是对其机理还不能加以肯定。所以他这样指出:“灵魂作为躯体的现实性和舵手作为船舶的现实性是否有意义相同还不十分清楚。”(16)意味深长的是在两千多年后,维纳把机器与生命作类比创立了控制论(Cybernetics)。该词正是由希腊文“舵手”(kubernetes)演变而来的。最后,在“形式因”上,亚里士多德一再强调了整体的不可分性。他指出:“当灵魂一旦离开了一个活动物,这些动物的任何一个部分都只是形状如前,而实际上已不复是原来的部分了。”(17)同样,离开了躯体的手已不是真正的手。只能是空有其名姑相称呼而已。这一点在黑格尔、恩格斯、列宁等辩证法大师的有关著作中一再被引用和肯定。
关于生物的分类,亚里士多德提出了一个有别于“两分法”的自然分类原则,前者的分类依据是“水生与陆生”、“有翅和无翅”等外在属性;而后者的分类依据则是生殖方式等内在属性。亚里士多德指出:“在两分法中诸动物的天然组合已被拆散,以致种属失序是不可避免的。”(18)比如蝙蝠和老鼠被人为地分开,鲸和鱼则被混为一谈。如此为分类而进行的分类,掩盖了生物间的内在联系。反之,依据自然分类,亚里士多德却得到了一个低等植物——软体动物——节肢动物——甲壳动物——爬行动物——哺乳动物的连续阶梯,并得到许多可贵而超前的思想火花。比如:“自然界的发展由无生命界进到有生命的动物界是积微而渐进的。”(19)对此达尔文非常佩服,并说他崇拜的林耐和居维叶在亚里士多德面前只配称小学生。(20)另一方面:“后于生成的总是先于本性,凡最后发育完成的,在本性上最先存在。”(21)对此黑格尔心领神会,他指出:“为了理解低级阶段,我们就必须认识发达的有机体。因为发达的有机体是不发达的有机体的尺度和原型。”(22)这里关键在于进化,发育的实质是信息量的增加,所以自上而下,将今论古自然更合乎逻辑。实际上这也是“整体大于部分之总和”的另一种表述。
亚里士多德的整体论是古希腊自然哲学的杰出典范,即便从整个西方自然哲学的发展来看,它也并没有因其古朴的风格而失去自身的影响。在黑格尔的辩证法自然哲学和贝塔朗菲的系统论自然哲学中,可以清楚地看到这种影响。黑格尔指出:“亚里士多德的宝藏,许多世纪以来,差不多完全不被人所知悉。”进而指出:“假使一个人要想从事哲学工作,那就再也没有什么比讲述亚里士多德这件事更值得去做了。”(23)恩格斯同样认为:“辩证法直到现在还只被亚里士多德和黑格尔这两个思想家比较精密地研究过。”(24)罗素则指出,评价黑格尔全部哲学的一个基本问题是:“整体比部分是不是更实在?是不是更有价值?黑格尔对这两个问题都作了肯定的回答。”(25)值得一提的是,黑格尔处在一个“历史上伟大的有机时代”,他本人也被称为“进化论者哲学家”。(26)笔者认为,黑格尔自然哲学的最大特点便是把“有机性”本体化,从而得出“自然界自在地是一个活生生的整体”。(27)
继黑格尔之后,贝塔朗菲把一般系统论叫作“新的自然哲学”。(28)新就新在借助数学方法来研究古老的形而上学问题。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一般系统论对‘整体’和‘整体性’进行科学探索,而这在不久以前还是超出科学的各个边界的形而上学观念。”(29)毫无疑问,就整体论的倾向而言,贝塔朗菲承袭了亚里士多德和黑格尔的观点。贝塔朗菲处在一个科学整体化的新时代,作为一个理论生物学家,他看到了以生命科学为制高点而深入探索复杂性的科学前景,并且深深体会到整体论的重要性,从而开创了今天的系统哲学。如果说系统哲学是未来科学的一棵常青树,那么其根却深扎于悠久的历史土壤之中。正是通过贝塔朗菲,亚里士多德的“宝藏”再一次被人重新发现。这对于我们更深地理解当今的系统哲学是大有裨益的。
(本文原载《中山大学学报》1995年第4期)
【什么是四因说?】
除了从语言规则上(逻辑上)给实休下一个定义外,亚里士多德认为从客观事物中为实体概念找到它的具体根据也是必要的。第一哲学不仅要说明实体是什么,而且更要说明实体为什么成了实体,即不仅要“知其然”,而且更要“知其所以然”,这就要探讨实体存在或产生的原因,而他提出的“四因说”是对古希腊各种本原学说的一种理论概括。亚里士多德正是在总结前人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了他的“四因”——质料因、形式因、动力因和目的因。以建造一所房屋为例,砖瓦木料是房屋的质料因,设计蓝图是它的形式囚,工匠及其技艺是它的动力因,而房屋的用途——供人居住——则是它的目的因。
亚里士多德认为,在人造物中“四因”是彼此区别的,但是在自然物中,动力因和目的因都可以归结为形式因。例如一棵橡树,它从中生长起来的橡子是质料因,而橡子所要长成的橡树则是形式因,同时橡树也是橡子所要达到的目的以及推动橡子向它生长的动力。因此,形式因、动力因和目的因是合一的,“四因”可以归结为形式因与质料因这两个最基本的原因。形式规定了事物的本质,包含着事物发展的动力和目的,因此是积极的、能动的和决定性的因素,质料则是消极的、被动的和被决定的因素。
于是亚里士多德由实体的原因反过来再对实体加以规定,看什么是“真正的”实体,或“本质的”实体,因为一个事物的本质就是该事物的原因。他首先把实体的原因追溯到质料因,认为质料作为实体的“载体”是最基本的实体,一个东西没有质料就根本谈不上存在。但他又认为,一个东西光有质料也不可能存在,因为作为最基本的“第一实体”的个别实体必然具有其独特的形式。如在一尊苏格拉底的铜像中,铜不一定构成“这一个”实体,它也可以用来铸成别的形象,只有苏格拉底的形象才使这些铜料成为了“这一个”铜像。由于任何个别事物都是由形式和质料构成,因此质料、形式都是实体。但是相比之下,形式由于代表一个实体的个别性,因而比具有“无定形”的普遍性的质料更是实体。是形式把那些没有确定形状的质料聚集在一起,才构成了一个有定形的个别实体的,所以真正的实体就是形式。一个实体的形式就是使该实体之成为“这一个”实体的东西,即作为本质的实体。
但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事物的形式与质料又是相对的,对于低一级的事物是形式的东西,对于高一级的事物则是质料。例如,砖瓦是泥土的形式(泥土是砖瓦的质料),同时又是房屋的质料,房屋是砖瓦的形式,却又是街道的质料。这样以此类推,整个宇宙就形成了一个从质料到形式交替上升的统一序列,高一级事物不仅构成了低一级事物的形式,而且也是推动或吸引低一级事物向自己发展和上升的动力和目的。这个序列的最下端就是没有任何形式的“纯质料”,它相当于“非存在”;序列的最顶端则是不再构成质料的“纯形式”或“形式的形式”。这个“纯形式”是一切事物追求的终极目的,也是推动一切事物向其发展运动的“第一推动者”,它自身不动而推动万物,因此是“不动的推动者”,亚里士多德又把它称为“神”。他的第一哲学因此也被他称为“神学”。
至于形式和质料的结合方式,亚里士多德诉之于目的论。在他看来,自然本身如同人工产物一样,也含有目的的意义,“自然属于那一类为了某个东西而活动的原因”。“自然是一种原因,一种为一个目的而活动的原因”。在由自然产生的事物中,这目的就表现为质料对形式的追求、趋向,但不是质料主动追求,而是形式给质料赋形,使自己在质料中实现出来。因此对于自然产生的东西,形式就是目的,质料是被动的可能性,形式是主动的现实性。形式不是抽象僵化的形式(如通常讲的“形式主义”),而是能动的活动(形成活动)。如一棵树的形式就是树从种子到长成大树所追求的目的。当它还未长成大树时,目的是“潜在”于种子里的,而长成之后则是目的(形式)“实现”出来了。所以形式作为事物的目的,看起来似乎后于质料(作为结果),实际上先于质料(作为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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