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姻缘是怎么形成的】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会成为夫妻,除了爱情,也需要缘份。在世间寻寻觅觅,怎么会遇到他?是否在冥冥之中,姻缘天已注定?不仅众生迷惑,连学佛人也一样迷惑。
以佛教的观点,爱情本质上是‘愿力’和‘业力’的结合。所谓‘愿力’,是主动积极的力量,源自内心的‘意愿’;所谓‘业力’是被动不自主的力量,也是源自内心,但却是‘不愿’。两者力量会促使爱情的发生。(当然世间角度,会有各种理由,如温柔体贴,美丽大方,善解人意,家境富裕等)。
就‘愿力’来说,如一对夫妻感情本来很恩爱,更希望来生续为夫妻,故在佛前发愿,希望来生再为夫妻,甚至生生世世都为夫妻,永不分离,这种愿力,将来时机成熟后就会发生(不管人变成什么模样)。或者今生相爱至深,因战乱或家庭反对,以致今生无缘的男女情人,两人相互约定,希望下辈子再来成为夫妻。因为彼此都惦记这个约定,故在轮回中两人再次相遇,会有似曾相识的熟悉感,甚至很快便决定共渡一生。
另外一种情况,因受到对方的恩惠,无以回报,如生病被救活,或者帮忙偿还债务,或者救回爹娘至亲,故愿意来生做牛做马回报,所以因为感恩报恩的心愿,来生可能成为妻子侍候,心甘情愿,毫无怨言,这种‘愿力’经过多生多世之后,仍会发生。
就‘业力’来说,如一个人欠下巨债,无以偿还,虽然今生至死都没有还清债务(有些人还故意拒还),然后就有一股力量,在未来世发生作用。如果是成为夫妻的情况,先生(太太)便有一种无奈,为何太太(先生)老是折磨他呢?他一点办法也没有,只有痛苦往肚吞,承受这样压力,两个就成了怨偶。
又如果在过去生本来为夫妻,先生曾遗弃太太(如另结新欢,或恶意遗弃,或出家隐居)造成太太的怨怼,于是业力的牵引下,今生他便可能遭另一半的遗弃(或者被折磨,以了宿债),这种‘业力’,不管天涯海角,时空转变,不管变成什么样子,还是会发生。
由于愿力和业力的相互作用,加上两个的习性、家庭、教育、观念等不同,并且还和其他人的牵扯,交错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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