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离婚可以网上查到吗】
不可以在网上查询。因为婚姻状况也属于个人隐私的一部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只有婚姻登记机关才有权限查,一般人不可以也不能查到。
如果是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可以由本人持身份证到原办理离婚登记的民政局查找相关档案;如果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可以由本人持身份证到原做出终审裁判的法院查找相关判决书、调解书。
相关法律规定,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制度,明确办理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
3、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怎么查是否离婚】
法律分析:可以在民政局查询。婚姻登记档案属于个人隐私,民政局有权为每一个办理婚姻登记的人保密。《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对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公民查询婚姻登记档案一般情况应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如果婚姻登记档案已经移交到地方国家档案馆,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由当事人到档案馆查询。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制度,明确办理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
(三)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为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持单位介绍信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五)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的,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可以利用;
(六)利用婚姻登记档案的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公开婚姻登记档案的内容,不得损害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七)婚姻登记档案不得外借,仅限于当场查阅;复印的婚姻登记档案需加盖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的印章方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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