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姓氏可以不随父母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有禁止姓其他姓氏。故可以不随父母姓。
法律分析
根据本条规定,子女可以随其父亲或母亲的姓。随父姓或随母姓,就是指以其父母的姓作为自己的姓氏,也就是说子女的姓氏与其父亲的姓或其母亲的姓相同。父母在子女出生后,可以协商以谁的姓作为子女的姓氏。如夫姓王,妻姓李,其子女可以姓王,也可以姓李。目前,多数子女随其父亲的姓。姓名是以确定和代表个体自然人并与其他自然人相区别的文字符号和标记。姓名是自然人人身性格特征的重要标志,是自然人姓名权的客体。姓名的意义在于,姓名在法律上使一个自然人与其他自然人区别开来,以便于其参加社会活动,行使法律赋予的各种权利和承担相应义务。姓名包括姓和名。其中姓是一定血缘遗传关系的记号,标记着个体自然人从属于哪个家族血缘系统,也可以说姓氏是表示个人同一性的称呼。有人认为,公民有决定自己姓名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由父母起名字,是对子女的自我命名权的否定。实际上,子女在出生时,无民事行为能力,父母确定子女的姓氏是父母行使亲权的体现。子女在成年后,可以通过姓名变更手续,由随父姓改为随母姓,或由随母姓改为随父姓。非婚生子女,大多随母姓,也可以随生父的姓。继子女可以保留自己原来的姓,即其父或母再婚前使用的姓,也可以随后父或后母的姓。如果继子女已有辨别能力的话,应当尊重其自己的意见。如果继子女小时候,改随后父或后母的姓,其成年后,有权利改回其原来使用的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孩子的姓可以随便改吗?】
最近,一位女性博主在微博上讲述自己“因为冠姓权跟老公离婚”的经历。为了孩子的姓氏,而放弃一个家庭的完整,网友也跟着吵炸天!
有的支持女方的观点,有的赞成男方的意见,争论的不亦乐乎。
说到冠姓权,无非是新生儿姓氏随谁的问题。因为约定俗成的关系,中国孩子的姓绝大多数还是随男方,不光在中国,在国外也是如此。
在封建社会,这件事儿不成问题,没有哪一位女方会想着孩子姓氏随自己,就连女性嫁到男方,自己的姓氏前还要缀上男方的姓氏呢,如张王氏、赵李氏等。
解放之后,我国颁布的婚姻法,强调男女平等,在法律层面规定,夫妻双方婚生子女既可以跟父姓,也可以跟母姓。《婚姻法》第22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所以说,孩子姓谁的姓氏,需要夫妻双方在事先有一个沟通、协商的过程,取得共识。否则,因为孩子姓谁闹离婚,只能说明婚姻的基础不牢固。
在现实生活中,绝大部分夫妻都能取得共识。早先,都姓男方的姓氏,现在,有些有两个孩子的家庭,商定大宝姓父姓,二宝姓母姓,都是可以的。
还有一种特殊的情况,极少数夫妻想让孩子姓第三方的姓氏,在我们产房就遇到过类似的情况,一位产妇生下二胎后,因为大宝随了丈夫的姓,二宝出生后,丈夫和妻子商议好,打算让二宝随奶奶的姓。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婚姻法第二十二条作出立法解释,就规定,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第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第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第三,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此外,如果是少数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举个例子:比如新生儿是抱养的,与亲生父亲相认之后,他想让自己的孩子随亲生父亲姓,并且也取得了养父的同意,那么只要能出具相关证明例如派出所的证明等,孩子就可以姓亲生父亲的姓氏。
还有些夫妻离婚后,孩子归女方抚养,和别人重组了家庭后,就想让孩子随后父的姓,这样做可以吗?
在孩子未满十八岁之前,更改孩子的姓氏,需要和孩子的亲父商量,取得同意才行。当然,在孩子年满十八岁之后,就要听孩子的意愿。孩子愿意姓谁的姓氏,就姓谁的姓氏,父母不能干涉。
现在一些新潮的年轻夫妻,想给孩子起外国的英文名字,可不可以呢?
新生儿父母均为中国籍的,新生儿姓名应当使用规范汉字。新生儿父母一方或双方为外籍的,“新生儿姓名”栏可填写中文或英文,由新生儿父母依据新生儿是否在中国申报户口登记确定,若在中国申报户口登记需填写中文,若不在中国申报户口登记可以填写英文。
也就是说,无论夫妻双方国籍与否,只要想在中国申报人口登记,就要用规范的汉字起中文名字。当然了,少数民族按照民族规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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