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小哥撞倒女子后继续送件,结果致人死亡,后来怎样了?】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事故中有人受伤,切记救人是第一位的。毕竟人命关天,无论是哪一方的责任,也不管该谁赔偿,“救人要紧”都应该是第一前提。话犹在耳,却又惊闻河北发生了一起原本不该发生的惨剧,结果令人揪心。
坐标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时间17日凌晨5点45分左右。有公交司机向石家庄桥西交警大队报警,称在西岗头村南侧的一条道路上,有一名女士被撞后躺在地上。民警迅速赶往现场,看到被撞的是一名身着绿色上衣的妇女,年龄大约五六十岁,伤情十分严重,身边是一辆已经扭曲变形的自行车。民警立即将女子送往医院抢救,可惜的是,她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现场只有受害者和那辆自行车,民警分析其应该是与其它车辆发生了碰撞,但肇事者已不见踪影,甚至是什么车都暂时无法确定。而且事发路段没有监控摄像头,这给案件侦破带来了不小的困难。不过,细心的民警在自行车上发现了一块绿色的漆状物。“这块漆比较明显,不像是高档漆,看起来不是汽车上的,应该是电动三轮之类。”
仅凭这一块绿漆,民警只得沿途调取监控,终于在事发点往东300米的一个公司监控中,发现一辆快递三轮车有重大嫌疑。这辆三轮车在事发当天的5点35分从此路经过,去往鑫界王府小区。民警推断,凌晨五点多钟不可能往居民家里送快递,很有可能是放快递柜。于是,民警又到鑫界王府调取小区内的监控查看,却意外发现被撞死者恰好也从该小区骑自行车出来。约三分钟后,三轮车从相对方向行驶进来,速度很快。时间上能够吻合,应该是这辆快递三轮车无疑了。
很快,民警根据监控中电动三轮车上的编号,找到了其所属的快递点,并于18日下午将肇事车辆和嫌疑人当场抓获。经过对两车撞击痕迹的核验,民警判断事发时为迎面撞击。嫌疑人确实是一名快递小哥,石家庄井陉人,才刚刚19岁。据嫌疑人交代,相撞后妇女当场倒地,他只是下车看了几秒钟,没有报警,也没有拨打120,而是骑上三轮车继续去送快递了。
民警:“你是准备去哪儿?这么早。”
快递员:“就是去送件。”
民警:“你及时打个120,及时抢救,很可能人死不了。可是你只停留了三五秒钟看了看,你为什么不知道打个120进行急救?”
快递员:“当时出现这个事儿心里急了,害怕了,当时应该留在那里打120的。”
民警:“你知道你这个三轮车有保险吗?你觉得你现在办的这个事糊涂吗?是不是侥幸心理?”
快递员:“当时心里一着急,把(保险)这个事儿忘了。”
记者问嫌疑人,知道被撞女子已经不在的消息后,心里是怎么想的?小哥答曰:“特别后悔。”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对于肇事逃逸的处罚有明确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本案当中,快递小哥肇事后逃逸,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还要面临刑事处罚。逃逸是否是造成被撞人死亡的原因,可能还需进一步调查确认,但三年以上的牢狱生活恐怕是无可避免了。
不难看出,我国对于肇事逃逸的惩罚力度是很大的。交通事故绝大多数情况下都属于意外事故,因此即便触犯了交通肇事罪也只属于过失犯罪。而肇事逃逸的性质则完全不同,它一般以逃避抢救义务和逃避责任追究为动机,具备主观意义上的行为故意。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现在到处都有监控摄像头,民警的案件侦破水平也都是专业的,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赶上双十一,奋战在物流一线的快递员们确实时间紧,任务重,但无论如何也不能成为不遵守交规,甚至违法犯罪的理由,安全第一才是最重要的。
又一次惨痛的教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且造成人员受伤的,一定要立即停车,抢救伤员并报警。地狱与天堂往往只在一念之间,万不可存在侥幸心理,企图通过逃逸来逃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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