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让别人介绍的对象,给女方5万财礼,结婚后没领结婚证,没几天女方就不同意了.这算骗婚吗?财礼可以退还吗?】
当心骗婚陷阱
骗婚在农村又叫“放飞鸽”,充当“飞鸽”的妇女,在其他同伙的配合下,以找对象为借口,向受害人索要一大笔彩礼钱,然后找机会逃走或者悔婚。骗婚手段和形式五花八门,有的以伪造身份行骗,有的盗用他人身份行骗,有的竟以真实身份行骗。受害人多为农村大龄男性,由于求偶心切,他们成了骗婚者的道德目标。在骗取受害人的信任后,骗婚者多以索要礼金钱、订婚钱、女方金银首饰、女方父母赡养费为名骗取钱财。据警方介绍,团伙作案是骗婚案件的一大特点。团伙成员有的是臭味相投的乌合之众,还有的是有一定亲情关系的兄妹、母女,甚至夫妻。他们假扮“媒人”“待嫁女”“待嫁女亲戚”,分工明确,配合默契。说媒、相亲、结婚、脱逃等每个环节都经过了精心策划,有的甚至假戏真做,爱害人很难看出破绽。骗婚团伙成员有许多是外地人与本地人相互勾结,由本地人寻找坑骗对象,外地人提供婚托“诱饵”,得手之后按功劳大小瓜分骗款。由于有本地人参与,受害人往往放松警惕,很容易受骗上当。骗婚团伙多为流窜作案,他们往往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而且流窜的区域跨度较大。据了解,到苏北农村进行婚姻诈骗的大多是来自云南、贵州、四川等外省的女性,得逞之后,她们便逃之夭夭,也增加了公安机关侦查办案的难度。
骗婚犯罪不仅给受害人家庭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而且也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由于受害人多是大龄或有生理缺陷的男性,这些人对婚姻的向往和追求欲望大大超过普通人。一旦机会来临,他们往往不惜一切代价,而那些骗婚者更是借此机会狮子大张口,少则几千元,多则数万元。一场骗婚闹剧过后,这些买婚的农民家庭不仅空喜一场,且往往还要背上沉重的债务负担。有的农民被骗之后顾及面子,不愿意声张。有的受害人担心受到公安机关处罚,自认倒霉而不去报案,使公安机关丧失了打击处理违法犯罪行为的最佳时机。“房秀华”婚姻诈骗团伙案中,7名受害人中只有何老汉一家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这是致使该团伙多次行骗得手的重要因素之一。在骗婚案件中,有许多本乡本土的人做中间人,他们有的上了别人的当,有的直接参与骗婚,极易引发社会矛盾,留下了治安隐患。今年4月初,我县农民胡某某经本地农妇吴某某介绍,花了13000元钱娶了一位外地女子,该女子在胡某某家仅住了两宿就逃走了。胡某某受骗后多次找上门,向吴某某要人要钱,搅得四邻不安。
买卖婚姻是旧社会的一种陋习,为当今文明社会所不容。无论是买婚也好,卖婚姻也罢,它深层影响的是整个社会的和谐,是一种不道德并且违法的行为。婚姻是神圣的,它必须建立在男女双方自愿和符合法律的基础上,否则便不会幸福。婚姻必须有法律的保障,绝不是随随便便可以买来的。在此提醒广大群众提高对骗婚犯罪的警惕性,特别是农村大龄男性,莫因娶妻心切轻信媒约之言,给骗婚者可乘之机。同时正告那些婚姻诈骗犯罪人员,买婚、卖婚、骗婚者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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