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二婚,现在女方要求离婚,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关于离婚可以主张的赔偿,我国《民法典》有明确规定,二婚不是法定的赔偿条件,以下情形是法定赔偿的条件:
《民法典》第1091条是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如果夫妻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夫妻另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基础上,删去“有配偶者”的表述,增加“有其他重大过错”作为可以适用离婚损害赔偿的兜底条款。因此,“非亲子”、“一夜情”、“通奸”等情形均纳可纳入“有其他重大过错”的范畴,将其他一些确实给对方造成严重损害的情形纳入到损害赔偿的范围中,进一步完善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使离婚损害赔偿填补损害、精神抚慰及制裁、预防违法行为的功能得以充分发挥。
除此之外,《民法典》就”家务赔偿“也进行了相关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对方在婚姻中存在以上情形,则可以依法在离婚诉讼中请求对方赔偿。
【二婚又离婚了怎么办】
二婚又离婚了怎么办
二婚又离婚了怎么办,很多夫妻经过长时间的磨合还是无法继续一起生活下去,可能会选择离婚来结束这段感情,如果日后遇到了更合适的人,当然也是可以选择再婚的,下面是二婚又离婚了怎么办。
二婚又离婚了怎么办1
再婚又离婚的处理办法: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离婚协议,并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果协商不成的,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婚又离婚了怎么办2
一、二婚再次离婚怎么处理
(一)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1、准备相关证件
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外籍人士、港澳台胞在我国办理协议离婚则需提供以下文件:本人的有效护照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台胞还需提供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回乡证等有效旅行证件。
2、准备相关材料
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在离婚协议书里面,必须明确说明双方是自愿离婚,并且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否则该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
3、夫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4、民政局工作人员经查证情况属实后,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1、聘请律师咨询。
2、原告(提起离婚的一方)向法院递交起诉书。
3、同意立案。
4、开庭审理。
5、判决离婚。
二、复婚需要离婚证吗
当事人复婚,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3、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
三、离婚证当天能拿到吗
1、协议离婚的话,一般情况当天应该能拿到离婚证的。不过此时需要看当事人是否满足协议离婚条件,另外要求提供的离婚材料是否齐全,如果离婚材料不齐的话,则就需要补充材料,这样就会耽误办理离婚证的时间。
2、所谓协议离婚,是指男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离婚的相关法律问题达成协议,经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认可后是婚姻关系归于消灭的离婚方式。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
经法院判决离婚的,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书。因为法院生效后的离婚判决书与民政局的离婚证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所以当事人不需要将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换离婚证。
二婚又离婚了怎么办3
一、二婚再次离婚怎么处理
在我们国家,不管是二婚还是初婚,离婚程序上都是没有区别的。离婚只有两条途径: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协议离婚是指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及子女等问题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起诉离婚是指男女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二婚离婚需要什么证件
无论是几婚离婚,办理时需要的证件都是一样的。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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