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吉林白城市洮南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公告【25人】】
【#事业单位#导语】2021年吉林白城市洮南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公告【25人】已发布,网络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17日8:30至8月19日16:00,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全面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0〕13号)等有关规定,洮南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16家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25人。具体招聘岗位及其条件详见《2020年度洮南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0日至2003年8月10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8月10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6.报考条件中涉及的年龄、资格、身份、户籍、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除特殊说明外,均按2021年8月10日计算。
(二)岗位条件
符合不同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实践能力等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2022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1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截止2021年8月10日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办法
2020年度洮南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此次洮南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洮南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将统一时间进行,每名考生仅能报考以上公告中的一个招聘岗位,不能同时报考不同公告的岗位。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1年8月17日8:30至8月19日16:00。
考生登录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1/jl/07bctn/,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JPG格式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照片,非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一律不予通过审查(上传照片前,请将照片处理成宽80×高100像素,不大于100kb,以保证格式的正确)。
每名考生只能在本公告公布的《2020年度洮南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中选择申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无效,同时不得兼报《2020年度洮南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公布的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考生专业属于旧专业的,可在下载《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附件3)认真对比本人专业后选择申报符合资格条件的相应岗位。考生所学专业与本公告发布的《2020年度洮南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中某岗位要求的专业为《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附件3)中体现的“合并”、“拆分”、“更名”关系的,视为符合专业资格条件,允许报考。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2021年8月17日8:30至8月19日17:00。
1.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的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截止时间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审查截止时间后未改报、虽然改报但审查不合格、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3.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需求等资格条件方面问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解释。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试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考生对资格审查有关问题需要咨询的,请通过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报名咨询电话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小组联系。
4.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9日17:3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及时打印报名表并妥善保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流程。
(三)缴费及确认
此次招聘各岗位不收取报名费用。
(四)开考比例
此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另行发布公告通知。
请登录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1/jl/07bctn/,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对使用其它证件报名、考试的均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与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5年内不得报考洮南市事业单位。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考生需按照报名要求打包上传报考岗位所需材料的电子版照片,未按要求上传的,不能通过报名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4.考生必须严格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节点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存以备后续使用,超过打印时间节点后,网站将关闭此项功能,因超时未打印、丢失等原因造成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5.按照《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文件规定,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百分制)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请于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审核后,在2021年8月17日至8月19日期间,将本人退伍证件,以及学历、学位证件等送至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洮南市团结广场3号楼人社局409室联系电话:0436—6361655),规定时间内不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此加分政策。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对享受加分政策考生进行联合审验,对于审验合格的考生于2021年8月25日在洮南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名单,欢迎广大考生监督。
6.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2020年度洮南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具体详见《2020年度洮南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笔试科目”一栏。笔试为一张试卷,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范围参考《2020年度洮南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考试大纲》(附件2)。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为准。
笔试地点:笔试在洮南市进行,具体地点以《准考证》确定的地点为准。报考人员须持有效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试卷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并列进入1:3的考生,一并列为面试人选。
(二)资格条件复审
面试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另行发布公告通知。
资格条件复审由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全面认真审查。申请复审时,报名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向资格审查小组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居民户口簿、职称证、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必要时资格审查小组可以调阅考生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没有拿到毕业证(及学位证)之前,应持《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4)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已达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或与现工作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人员进入面试的,复审时应一并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经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由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按专业分类进行,采取现场答辩、试讲说课、素质测评、结构化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操作能力、综合协调能力等。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将在洮南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最后成绩出现并列影响聘用的,聘用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等次高或等次相同次数多)者优先(需在报名时间内进行退役士兵登记备案);不满足上述优先条件的,另行组织加试。加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在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1/jl/07bctn/上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笔试成绩,未及时查询笔试成绩的考生后果自负。考生面试成绩、拟聘用人员总成绩将随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一并在洮南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需要复检的,由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上一级具备资质的医院组织复检。初检不合格的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支付。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规定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洮南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被录取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统一纳入洮南市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聘用单位工作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能在职报考其他事业单位,不能办理工作调转手续。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不再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不再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022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
八、纪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加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聘用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对于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洮南市人民政府网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见《2020年度洮南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公告未尽事宜,请关注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的补充公告。
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doc
2020年度洮南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x
2020年度洮南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考试大纲.doc
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doc
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0日
【寒假什么时候放假】
市辖县区教育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市直各学校:
本学期即将结束,为确保期末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现将2021年秋季学期期末工作和寒假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及开学时间安排
(一)寒假时间:2022年1月24日至2月20日,共28天。
(二)春季学期时间安排:2022年2月20日注册,2月21日(正月二十一,星期一)为全市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幼儿园、特殊学校2022年春季学期统一开学正式上课时间,至2022年7月3日止,共19周。
各学校要在2022年2月18日前返校研究新学期工作安排,做好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正式开学前要召开一次全体教职工大会部署开学工作。
如疫情防控部门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新的要求,则按新的要求执行。
二、期末工作安排
(一)认真完成课程教学计划。要加强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按照课程计划的要求,确保课程按时按要求完成;要减轻学生负担,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科学组织学生复习巩固本学期所学课程。
(二)扎实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县区、各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4号)要求,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组织一次期末考试。严禁校外培训机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或与学校联合开展考试。初中毕业年级和高中一、二年级期末质量检测安排在2022年1月17日-19日进行(具体安排详见附件)。要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综合素质评价要求对学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注重学习过程评价。
(三)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各学校在放假前组织安全教育和防疫知识教育。特别要加强以防溺水、防欺凌、防性侵、心理安全、网络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安全、消防安全、防电信网络诈骗、防拐骗等为重点的安全常识教育。通过工作群、班级群、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增强师生家长防范意识。建议全体师生员工寒假期间非必须不出境,非必要不出省不离市,不前往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如确需前往必须提前报备。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学校寒假期间原则上不组织大型联欢、演艺、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减少师生扎堆、聚集。
(四)做好本学期工作总结。要做好本学期工作总结并谋划好下学期的工作,要加强对教师工作的总结和评价,提出改进指导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要做好各类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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