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怎么处理】
女方要求离婚对方不同意的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将进行调解。如果是调解离婚的,以离婚调解方式解除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可以判决离婚。如果调解不成并且符合诉讼离婚条件的,也可以申请诉讼离婚。
申请诉讼离婚需要具备的条件,具体如下:
1、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2、起诉离婚的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
3、男方起诉的,女方不是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诉讼离婚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起诉阶段,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提起诉讼的一方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副本,由法院决定是否立案受理;
2、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于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进行开庭审判,进行法庭事实调查等;
3、判决阶段,离婚案件法院应当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当庭宣判或者择期宣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我们是二婚,现在女方要求离婚,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关于离婚可以主张的赔偿,我国《民法典》有明确规定,二婚不是法定的赔偿条件,以下情形是法定赔偿的条件:
《民法典》第1091条是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如果夫妻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夫妻另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基础上,删去“有配偶者”的表述,增加“有其他重大过错”作为可以适用离婚损害赔偿的兜底条款。因此,“非亲子”、“一夜情”、“通奸”等情形均纳可纳入“有其他重大过错”的范畴,将其他一些确实给对方造成严重损害的情形纳入到损害赔偿的范围中,进一步完善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使离婚损害赔偿填补损害、精神抚慰及制裁、预防违法行为的功能得以充分发挥。
除此之外,《民法典》就”家务赔偿“也进行了相关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对方在婚姻中存在以上情形,则可以依法在离婚诉讼中请求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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