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算不算词语?求大神权威科普,最好带有佐证说明。】
成语属于词语的一种,是汉语中独特的语言形式,具有固定、精炼、历史悠久、含义丰富等特点。但是,成语与普通词语也有不同之处,下面是一些佐证说明:
1.固定性:成语通常是由固定的词组或短语组成,不能随意改变其组成词语的顺序或替换其中的词语。例如,“狐假虎威”不能改为“虎假狐威”,其中的“狐”和“虎”不能互换。
2.精炼性:成语通常是用简洁的语言形式表达丰富的意义,因此往往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精炼性。例如,“画蛇添足”就是一个简洁的词语,用来形容做事多余或画蛇再添足的行为。
3.历史悠久:很多成语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代,有些甚至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例如,“破釜沉舟”就来自于项羽在秦朝末年攻打赵国的战争中的一种战术。
4.含义丰富:成语的意义往往非常丰富,可以表达某种理念、文化、历史或生活经验等。例如,“对症下药”这个成语,不仅仅是指针对病症开药方,还暗示了解决问题应该针对问题本质采取有效措施。
综上所述,成语是词语的一种特殊形式,具有固定性、精炼性、历史悠久和含义丰富等特点。
【胎儿算人吗?打胎会不会构成故意杀人?】
在医学上,发育到一定程度的胎儿,应该是有一定的生命体征的,但是在法律上,胎儿不算法律意义上的人,所以打胎的行为也不构成故意杀人罪。让我们来看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胎儿算不算人?
法律上,自然人的各项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自然人自出生起即享有各项民事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人格权、财产权等,这些权利都受到法律保护,但是,这些权利的取得,是从出生开始算的,胎儿还在母体中,还没有出生,所以并不具备这些权利。
因此,还在娘胎中的胎儿还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人。
打胎算不算杀人?
杀人,在法律上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这里的“人”,就是前面所说的自然人,也就是说,只有在出生以后才具备法律上意义上的自然人的主体资格。
如前所述,胎儿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人,因此,打胎在法律上自然算不上杀人。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打胎在法律上不算杀人,但是如果他人对孕妇侵权导致流产,这个时候,侵害的是孕妇的合法权利,孕妇有权依据法律的规定,追究施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但是这里的权利主体是孕妇,而不是胎儿。
此外,虽然人的民事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但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胎儿还没有出生就发生了继承事件,那根据法律的规定,这个时候就需要为出生后享有继承权的胎儿保留必要的份额,待胎儿出生时如果是活体的,原来保有的份额就由他来继承,如果出生的时候是死体的,那么原来保留的份额再由原来的继承人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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