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抚养权但是不管孩子】
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并请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判决。
争取抚养权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
(2)对两周岁以上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如果存在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或者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或者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等情形的,可予以优先考虑;
(3)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同时法院还会考虑双方的经济收入、住房条件等因素来最终判决孩子的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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