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广州户口可以在广州办离婚手续吗】
法律分析:外地户口是不可以在广州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妻双方想要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因此离婚登记手续是需要在任何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在异地是不能办理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广州离婚怎么办理】
自2018年1月29日起广州市实行婚姻登记“全城通办”,广州市户籍居民可预约全市任一区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婚姻登记“全城通办”是指,广州市户籍居民可以选择全市任一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男女双方或一方常住户口在广州市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和常住户口在本市的内地居民同外国人、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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