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婚,但是我舍不得孩子,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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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子女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两种形式。父母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
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另外,对于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其他规定
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这是因为:这一在新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的处理问题,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之时不存在(或已解决)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因此,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想离婚又舍不得孩子怎么办?但又过不下去】
婚姻已经不幸福,放在任何人身上都是想要离婚的,问题是离婚以后带个孩子如何生活。
如果题主不要孩子,自己出去找个工作,还可以开始新的人生,可是题主舍不得孩子,那就要想办法,既能管孩子还得有时间挣钱。
我的建议是,先不离婚,但是分居,想好孩子如何安置,比如,让公公婆婆帮忙带,再比如送幼儿园,题主想要过上想要的生活,必须出去工作挣钱,而且下班必须回家陪孩子,不能疏远了跟孩子的感情。
这样做,首先能看看自己有没有独自抚养孩子的能力,第二,也能通过暂时的不关注对方,看看老公有没有触动能否改变,第三,只有出去工作了,思想或许才会有所改变,现在觉得婚姻不幸很难过,但是独自艰辛的抚养孩子也不好过啊!当然,也有可能出现第三种情况:有个爱你你也爱他的男人,不介意你的一切,无条件的接纳你和你的孩子,给你幸福的生活。
虽然我知道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勇敢的放弃不想要的生活,去追寻自己想要的生活,但是以目前题主的现实条件,经济不独立,就没有自由选择的权利,所以,只有一步一步来,努力地朝自己想要的生活迈进。
我用正在经历人而不是过来人的感受告诉你,这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真的!
问问你自己心中的答案吧,不要让任何人给你答案,因为你选择哪个结果最终都会后悔,不骗你!
曾经我为了说服所有人总会问一个问题:孩子是在单亲家庭受伤害严重还是在有问题的家庭受伤害严重?我特别希望别人回答我后者,其实都错了,提问的本身你发现了没有,结果都是孩子受到了伤害不是吗?或许你应该想一想如何把伤害降到最低?如何及时止损?才是最重要的!不好意思,不能给你答案,但是可以给你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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