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起房产继承“新规”是什么?】
1、新的继承权增了2种立遗嘱的方式。
在以往,立遗嘱的常见方式,也是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去公证处进行公证,但是有很大的弊端和局限性,想要立遗嘱的人一般都是年迈的老人,既然年纪大了,那么行动自然迟缓和不便,还有的老人只能坐在轮椅上,公证处动辄几十上百公里路程,老人们经不起这样折腾。
新的继承规定,增加了2种合法有效的立遗嘱方式: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这可就减轻了老人们的很多不便情况,例如很多老人不识字、年老了认识不清等。
2、为了防止立遗嘱被迫无奈,新增了“见证人”规定。
为了争父母的房产,有很多兄弟姐们出怪招,例如事先跟父母讲一些事情,要求父母必须按照自己的意见立遗嘱,不然就就有严重后果。所以,为了防止这种事情发生,规定必须有2名见证人在场才行,确保遗嘱出自老人内心的想法。
3、?新增加遗嘱的“宽恕”制度。
顾名思义,就是给老人立遗嘱一次反悔的机会,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见到子女们不孝顺父母,但是为了获得父母的房产表面一套背后一套。所以“反悔”制度就给了父母们另外一道保障,有机会修改遗嘱。
4、新规定设定“遗嘱最新第一”原则。
只要是合法有效的遗嘱,哪个遗嘱的时间距离现在最近、最新,那么这个遗嘱将作为最有效的遗嘱执行。
这在以往可是不行的,根据以往的规定,在各类遗嘱中,只有“公证遗嘱”才具有最大的法律效益,不管子女们持有任何形式的遗嘱,只要有公证遗嘱的存在,那最终都会以公证遗嘱为准。?新规定按照时间排序,哪个遗嘱最新就按照这个遗嘱执行。
5、新规增加了有效继承人范围。
新规定增加继承人范围,外甥、外甥女、侄儿、侄女都位列其中。都可以依法继承房产了。
以上内容参考: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房产?2021年起,房产继承有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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