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过了就是想离婚怎么办】
不想过了想离婚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达成协议的,双方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目前法定的离婚方式有两种: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一致后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2、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向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过审理后发现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并且没有修复的可能的,一般会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的程序为:
准备好起诉状及相关材料到法院立案起诉;
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另一方;
庭前调解;
调解不成的,开庭审理;
等候判决。
协议离婚程序:
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
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批准。对于符合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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