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乡镇怎么填】
填写籍贯时,具体到县(市)即可,不需要更细化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县。
参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扩展资料
籍贯填写:
1、一般区域:
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县/县级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
省级和县级、镇级行政区划中间不写地级区划(地级市)名称。把如今的行政划分地对照祖辈的长久居住地。
2、部分少数民族分布区:
自治区/省/直辖市+自治县/县/县级市+民族乡/乡/镇。
3、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旗/自治旗(县级)/县/市辖区/县级市/+民族乡/乡/镇。
: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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